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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革和毛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12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信息来源:宁波市WTO/TBT信息服务网    发布日期:2007-11-07    阅读:70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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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受皮革和毛皮产业的上下游企业关注的GB20400-2006皮革和毛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将于2007121开始正式施行。该标准适用于日用皮革和毛皮产品(成品革)。该标准不适用于工业用、特殊行业用皮革和毛皮产品;同时也不是用于出口产品,出口产品应符合出口合同约定和进口国规定。这里的皮革和毛皮产品指的是将原料皮或毛皮经鞣制加工而成的成品皮革和成品毛皮。
        该标准根据皮革和毛皮的用途以及人的健康需要,将有害物质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和游离甲醛限量分为三个等级,即:A类,婴幼儿用品;B类,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C类,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指标如下:

有害物质限量值

项目

限量值

A

B

C

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mg/kg

30

游离甲醛(mg/kg

20

75

300

(白羊剪绒≤600

产品分类示意可参照下表:

产品分类典型示例

分类

典型示例

A类:婴幼儿用品

内衣、手套、袜子、外衣、帽子、床上用品

B类: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

内衣、无衬里手套、袜子、皮凉席、无衬里直接贴身穿着的衣物

C类: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

皮衣、裤子、裙子、挂毯、装饰物

        目前距该标准实施还有一个月的时间,请皮革产业的上下游企业密切关注此标准的实施进程,尽快调整工艺,使之达到国家标准要求,以免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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