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速览】2026年1月9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货物进出口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对经“一线”进口的科研货物免征进口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自2026年2月10日起执行,并设立“白名单”和电子台账管理机制。
【港澳机遇】港澳科研机构和企业可申请纳入“白名单”,享受免税进口设备、耗材等便利,降低研发成本,推动跨境技术合作,有利于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中试转化等科研活动。
【详细链接】https://m.mof.gov.cn/zcfb/202601/t20260114_398184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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