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16日,澳大利亚公布关于儿童玩具中铅的声明。该声明的内容为:商业行为法1974 2007 年不安全商品消费者保护公告第13号:关于儿童玩具中铅的声明:在18个月内禁止供应可接触零件材料中包含铅的迁移量超过90mg/Kg的儿童玩具,按照澳大利亚/新西兰标准AS/NZS ISO 8124.3:2003‘玩具的安全性,第3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所规定的测试程序和检测结果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