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日本消费者厅发布修订食品卫生法项下的内阁府条例以制定婴幼儿食品标签标准。 鉴于日本厚生劳动省将建立食品中放射性铯的新标准,而在新标准中,适用于婴幼儿食品的条款比一般食品更严格,因此,消费者厅拟制定婴幼儿食品标签标准,以便于消费者在购买前能区分适用于该食品的是哪一个标准(婴幼儿食品或一般食品)。
在该标准草案中,对于婴幼儿食品,生产者必须在容器和包装的突出部分标注适用于婴幼儿食品的标准和规格的相关信息。如果从标签上能明显区别于婴幼儿食品(如“婴儿食品”、“七个月以上”、“婴幼儿奶粉”),则上述强制标注信息可以忽略。除婴幼儿食品外的一般食品禁止采用能混淆婴幼儿食品的欺骗性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