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6日,捷克公布规定指定的测量仪器计量和技术要求,包括下列指定仪器-打算在住宅、商业和轻工业环境中使用的气体容积计数装置验证的测试方法的一般措施草案。
该一般措施草案将规定指定的测量仪器的计量和技术要求,包括其验证的测试方法,在此实例中是打算在住宅、商业和轻工业环境中使用的气体容积计数装置。
打算在住宅、商业和轻工业环境中使用的气体容积计数装置是经修订的关于计量的法案No 505/1990第3(3)项含义范围内指定的测量仪器,并且因此属于国家计量控制,即,指定测量仪器的验证。特定的计量和技术要求目前包含在2004年3月31日的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测量仪器的指令2004/22/EC,以及统一的标准和国家技术标准中。为了避免其可实施性的问题,这种情况必须通过将这些要求编入经修订的,关于计量的法案No 505/1990第 24(c)项含义范围内的具有约束性的一般措施中加以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