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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终止对华酸式焦磷酸钠反倾销措施

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发布日期:2026-06-26    阅读:56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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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9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6年第40号公告,终止对中国酸式焦磷酸钠[葡萄牙语:pirofosfato ácido de sódio(SAPP)]实施反倾销措施,继续对加拿大和美国产品采取措施。本案涉及南共市税号2835.39.20项下的产品。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13年11月18日,巴西对原产于加拿大、中国和美国的酸式焦磷酸钠启动反倾销调查。2014年8月15日,巴西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裁定上述涉案国家的反倾销税如下:加拿大为546.30-2281.23美元/吨,中国为684.27-2534.07美元/吨,美国为418.13-2147.30美元/吨。

2019年8月15日,巴西经济部发布2019年第48号公告,应巴西企业ICL Brasil Ltda.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加拿大、中国和美国的酸式焦磷酸钠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0年6月15日,巴西经济部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发布2020年第50号决议,裁定继续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措施有效期至2025年6月15日。2025年6月13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5年第43号公告,应巴西国内企业ICL Aditivos e Ingredientes Ltda于2025年2月14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加拿大、中国和美国的酸式焦磷酸钠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6年6月8日,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发布2026年第903号决议,裁定继续对加拿大和美国的酸式焦磷酸钠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分别为加拿大546.30-1066.30美元/吨,美国418.13-734.28美元/吨;裁定不再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编译自:巴西官方公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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