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1日,欧盟《官方公报》刊登两则欧洲委员会通报,说明应以哪些方法及标准,核实销往欧盟的电脑、电脑服务器、空调及舒适风扇是否符合有关的环保设计规定。
欧委会已在第617/2013号规例中公布了关于电脑及电脑服务器的环保设计规定。第一则通报列出有关标准及测试方法,让企业核实产品是否符合环保设计规定。这些方法属于过渡性质,最终由协调标准取代。协调标准的参考编号将于《官方公报》刊载。第617/2013号规例适用于多种直接由电源供应交流电(包括经外部或内部电源供应器)的产品,包括桌上电脑、整合式桌上电脑、笔记本电脑、电脑工作站、流动工作站、小型服务器及电脑服务器。但规例并不适用于刀锋型系统及部件、服务器设备、多节点服务器、配备超过4个处理器插座的电脑服务器、游戏机盒以及对接站。2014年7月1日起,向欧盟出口该等产品的公司,必须确保产品的技术文件包含的各项资料。
第二则通报列出关于空调及舒适风扇的环保设计规定。但通报提及的标准并不适用于舒适风扇,因为关于这类产品的规定已在2012年的欧委会通报中列明。通报列出的协调标准提供测量及计算方法,让业者确保及核实其空调是否符合第206/2012号规例的环保设计规定。这则通报并未提供过渡性测试方法,而是列出须要实施的协调标准参考资料。该通报与实施第206/2012号规例有关。
第206/2012号规例订立关于能耗的强制规定,涵盖使用阶段、音能水平以及待机和关机模式的能耗。销往欧盟的空调及舒适风扇必须符合该等规定。它针对的,是以电源驱动、额定制冷量或制热量(如果产品没有制冷功能)为12千瓦或以下的空调,以及输入功率为125瓦或以下的舒适风扇。第1(2)条订明,规例不适用于非以电力作为能源的器具,以及冷凝器或蒸发器或两者皆不使用空气作为传热介质的空调。产品必须符合有关环保设计规定,才能投放欧盟市场。
详情参见:
1. 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32013R0617&from=EN
2. 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32012R0206&from=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