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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首次发布《长链全氟羧酸(PFCAs)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指示性清单》 填补国内PFAS管控清单空白

信息来源:瑞旭科技    发布日期:2025-03-05    阅读:142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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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5日,中国生态环境部环境公约履约技术中心发布《长链全氟羧酸(PFCAs)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指示性清单》等3项文件公开征求意见。这是我国首次系统性发布长链PFAS(全氟/多氟烷基化合物)类物质的指示性清单,标志着中国在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进程中迈出突破性一步。

生态环境部强调,此次征集不仅是履行公约义务,更是推动国内产业与国际绿色供应链接轨的关键举措。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19日。

此次发布的文件包含:

  1. 《长链PFCAs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指示性清单》(全球首次完整覆盖C9-C21链长范围)

  2. 修订版《PFOA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清单》

  3. 修订版《PFHxS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清单》

意见反馈具体途径及文件下载请见下述官方链接:http://www.fecomee.org.cn/dtxx/tzgg/202502/t20250225_1102832.html

发布背景:

为保护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免受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危害,国际社会于2001年达成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简称《公约》 )。《公约》自2004年11月11日对我国生效。目前,全球已有186个缔约方。《公约》管控物质清单具有开放性,允许增列经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审查委员会(POPRC)审查并缔约方大会审议决定增列的化学物质。截至目前,《公约》管控物质已增至34种类。

全氟辛酸(PFOA)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全氟己基磺酸(PFHxS)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分别于2019年、2023年经缔约方大会审议决定增列入附件A(消除类)。为支持各缔约方实施管控,《公约》秘书处开发了涵盖PFOA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PFHxS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的指示性清单,并根据缔约方大会要求持续更新。2024年9月,POPRC第20次会议通过决定,建议公约缔约方大会考虑将长链全氟羧酸(PFCAs)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列入公约附件A,并给予特定豁免。为处理长链PFCAs相关化合物和PFOA相关化合物存在重复的问题,POPRC决定成立会间工作组,负责起草长链PFCAs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指示性清单,并邀请各方提供额外信息或评论。

他国现状

长链PFCAs作为新型持久性污染物,其治理面临两大国际性挑战:

  1. 定义模糊:各国对PFAS的界定差异显著(如欧盟侧重分子结构,美国采用动态名录)

  2. 化合物交叉:长链PFCAs与已管控的PFOA存在结构重叠

  • 欧盟:2023年提出PFAS限制草案,采用"全氟化甲基/亚甲基"的宽泛定义,PFAS限制提案工作预计将在2025年进一步推进。

  • 美国:美国环保署(EPA)则通过动态名录划定边界,其早期综合名录PFASMASTER已于2021年拆分为PFASSTRUCT(明确结构物质)和PFASDEV(UVCB化学品),以区分监管优先级。

转载链接:https://www.cirs-group.com/cn/chemicals/zhong-guo-shou-ci-fa-bu-chang-lian-quan-fu-suo-suan-pfcas-ji-qi-yan-lei-he-xiang-guan-hua-he-wu-zhi-shi-xing-qing-d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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