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中国 |
2. | 负责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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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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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燃油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页数:27 使用语言:中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标准规定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燃油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以点燃式发动机为动力的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以及以压燃式发动机为动力的正三轮摩托车。本标准不适用于仅燃用气体燃料或醇类燃料的车辆。 |
7. | 目的和理由: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利益;质量要求 |
8. | 相关文件: 无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批准后12个月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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