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交通部(DOT),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954)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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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摩托车制动系统。摩托车和助力车(
ICS:[{"uid":"43.140"}] HS:[{"uid":"87"}] |
5. |
通报标题: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摩托车制动系统;摩托车控制设备和显示设备页数:7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文件提出修订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FMVSS)Nos. 122 和 123,允许使用国际公认符号作为防抱死制动系统(ABS)故障指示。尽管符号的使用符合FMVSS No. 122要求的字符“ABS”指示故障,但许多摩托车的标准故障符号中的字符“ABS”高度不符合FMVSS No. 122字符高度要求。我们还提出了一项技术修订,修改批准FMVSS No. 122的2012年最终法规中的错误。 |
7. | 目的和理由:防止欺诈行为和消费者保护 |
8. | 相关文件: 2014年11月26日的联邦纪事(FR)第79卷第70491页;联邦法规法典(CFR)第49编第571部分。批准时公布在联邦纪事。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14/12/26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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