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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TBT/N/CHN/2283
2026-07-10
26-4954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  报
1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中国
2. 负责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3.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 3.2[ ] 7.2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防电弧服
ICS:[{"uid":"13.340.10"}]      HS:[{"uid":"620339"}]
5. 通报标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个体防护装备 防电弧装备 第4部分:服装》



页数:42    使用语言:中文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本文件规定了电气作业及相关作业场所防电弧服的要求、标识与制造商提供的信息,描述了测试方法。本文件适用于防护电气作业及相关作业场所中,可能遭受电弧瞬间能量及其热伤害的防护服。本文件不适用于电气作业及相关场所的绝缘防护服、电磁防护服及带电作业屏蔽服。本文件不包含防电弧头罩、防电弧面屏、防电弧手套和防电弧鞋套等个人防电弧用品。
7. 目的和理由: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利益;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
8. 相关文件:
9.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批准后12个月
10.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通报后60天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
以下2026-07-10的信息根据中国代表团的要求分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个体防护装备 防电弧装备 第4部分:服装》
本文件规定了电气作业及相关作业场所防电弧服的要求、标识与制造商提供的信息,描述了测试方法。本文件适用于防护电气作业及相关作业场所中,可能遭受电弧瞬间能量及其热伤害的防护服。本文件不适用于电气作业及相关场所的绝缘防护服、电磁防护服及带电作业屏蔽服。本文件不包含防电弧头罩、防电弧面屏、防电弧手套和防电弧鞋套等个人防电弧用品。

通报原文:[{"filename":"CHN2283_EN.docx","fileurl":"/uploadtbtsps/tbt/20260710/CHN2283_EN.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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