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日本 |
2. | 负责机构:经济产业省(METI)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 3.2[ ] 7.2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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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儿童护床(主要在家庭中设计用于固定在床上以防止出生后60个月以下的婴儿跌倒的屏障或其他装置)和婴儿车(主要由家庭设计用于在行走时推动的小型轮式车辆,用于运送出生后36个月以下的婴儿)
ICS:[] HS:[] |
5. |
通报标题:《消费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部分修正案页数:1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鉴于近期的事故趋势,根据《消费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修订案,以下两款产品将被新指定为"特定产品"及"儿童专用特定产品":儿童床护栏和婴儿手推车。 |
7. | 目的和理由:消费者信息、标签;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 |
8. | 相关文件: 《消费品安全法》执行令这些修订通过后将出现在KAMPO(官方政府公报)上。现行法律法规如下:・消费品安全法强制执行令https://www.japaneselawtranslation.go.jp/en/laws/view/4179相关通知:G/TBT/N/JPN/834G/TBT/N/JPN/790G/TBT/N/JPN/790/Add.1 |
9. |
拟批准日期:
2026年3月 拟生效日期: 2026年6月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2025年10月26日;[X]距通报60天;指定处理有关通报意见的机构或当局的详细联系方式:外交部国际贸易司经济事务局2-2-1霞关,Chiyoda-kuTokyo 100-8919,Japan 电话:+(81)3 55018344 传真:+(81)3 5501 8343 电子邮件:enquiry@mofa.go.jp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TBT/JPN/25_05614_00_e.pdf 日本咨询点 外交部经济局国际贸易司 传真:(+81 3)5501 8343 电子邮件:enquiry@mofa.go.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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