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澳大利亚 |
2. | 负责机构: |
3. | 覆盖的产品: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2012年11月台湾和越南鲜荔枝现有政策非调控性分析报告草案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应 澳大利亚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13.04 如下信息: 对中国台北和越南鲜荔枝现行政策非监管分析的最终报告 为回应中国台北和越南鲜荔枝向澳大利亚出口的市场准入请求,农林渔业部已完成了该进口政策。最终报告推荐了一项有关中国台北和越南鲜荔枝风险管理措施和操作体系的综合措施,以达到澳大利亚适当的保护水平。 报告建议准许进口中国台北和越南鲜荔枝,当其符合一系列检疫条件,包括实蝇、荔枝果蛀虫及粉介壳虫的缓解措施。 草案报告曾于2012年11月22日公布于该部网站,供利益相关人士咨询,截止日期2013年2月1日,另于2013年11月23日在G/SPS/N/AUS/310中通报。 最终报告于2013年4月15日公布于该部网站。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X]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7. | 目的和理由: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0. |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
11. | 拟生效日期: |
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The Australian SPS Notification Point GPO Box 858 CANBERRA ACT 2601 AUSTRALIA Fax: +61 2 6272 3678 E-mail: sps.contact@daff.gov.au "http://www.daff.gov.au/ba/reviews/final-plant/lychees_from_taiwan_and_vietnam/ba2013-07-final-lychees-taiwan-vietn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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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 澳大利亚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13.04 如下信息: 对中国台北和越南鲜荔枝现行政策非监管分析的最终报告 为回应中国台北和越南鲜荔枝向澳大利亚出口的市场准入请求,农林渔业部已完成了该进口政策。最终报告推荐了一项有关中国台北和越南鲜荔枝风险管理措施和操作体系的综合措施,以达到澳大利亚适当的保护水平。 报告建议准许进口中国台北和越南鲜荔枝,当其符合一系列检疫条件,包括实蝇、荔枝果蛀虫及粉介壳虫的缓解措施。 草案报告曾于2012年11月22日公布于该部网站,供利益相关人士咨询,截止日期2013年2月1日,另于2013年11月23日在G/SPS/N/AUS/310中通报。 最终报告于2013年4月15日公布于该部网站。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X]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The Australian SPS Notification Point GPO Box 858 CANBERRA ACT 2601 AUSTRALIA Fax: +61 2 6272 3678 E-mail: sps.contact@daff.gov.au "http://www.daff.gov.au/ba/reviews/final-plant/lychees_from_taiwan_and_vietnam/ba2013-07-final-lychees-taiwan-vietn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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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 澳大利亚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13.04 如下信息: 对中国台北和越南鲜荔枝现行政策非监管分析的最终报告 为回应中国台北和越南鲜荔枝向澳大利亚出口的市场准入请求,农林渔业部已完成了该进口政策。最终报告推荐了一项有关中国台北和越南鲜荔枝风险管理措施和操作体系的综合措施,以达到澳大利亚适当的保护水平。 报告建议准许进口中国台北和越南鲜荔枝,当其符合一系列检疫条件,包括实蝇、荔枝果蛀虫及粉介壳虫的缓解措施。 草案报告曾于2012年11月22日公布于该部网站,供利益相关人士咨询,截止日期2013年2月1日,另于2013年11月23日在G/SPS/N/AUS/310中通报。 最终报告于2013年4月15日公布于该部网站。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X]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1. | 通报成员:澳大利亚 |
2. | 负责机构: |
3. | 覆盖的产品: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2012年11月台湾和越南鲜荔枝现有政策非调控性分析报告草案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应 澳大利亚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13.04 如下信息: 对中国台北和越南鲜荔枝现行政策非监管分析的最终报告 为回应中国台北和越南鲜荔枝向澳大利亚出口的市场准入请求,农林渔业部已完成了该进口政策。最终报告推荐了一项有关中国台北和越南鲜荔枝风险管理措施和操作体系的综合措施,以达到澳大利亚适当的保护水平。 报告建议准许进口中国台北和越南鲜荔枝,当其符合一系列检疫条件,包括实蝇、荔枝果蛀虫及粉介壳虫的缓解措施。 草案报告曾于2012年11月22日公布于该部网站,供利益相关人士咨询,截止日期2013年2月1日,另于2013年11月23日在G/SPS/N/AUS/310中通报。 最终报告于2013年4月15日公布于该部网站。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X]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7. | 目的和理由: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10.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1. |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
12. | 拟生效日期: |
13.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4.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15.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The Australian SPS Notification Point GPO Box 858 CANBERRA ACT 2601 AUSTRALIA Fax: +61 2 6272 3678 E-mail: sps.contact@daff.gov.au "http://www.daff.gov.au/ba/reviews/final-plant/lychees_from_taiwan_and_vietnam/ba2013-07-final-lychees-taiwan-vietn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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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澳大利亚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13-04-18如下信息: |
通报标题:2012年11月台湾和越南鲜荔枝现有政策非调控性分析报告草案 |
内容简述:
应 澳大利亚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13.04 如下信息:
对中国台北和越南鲜荔枝现行政策非监管分析的最终报告 为回应中国台北和越南鲜荔枝向澳大利亚出口的市场准入请求,农林渔业部已完成了该进口政策。最终报告推荐了一项有关中国台北和越南鲜荔枝风险管理措施和操作体系的综合措施,以达到澳大利亚适当的保护水平。 报告建议准许进口中国台北和越南鲜荔枝,当其符合一系列检疫条件,包括实蝇、荔枝果蛀虫及粉介壳虫的缓解措施。 草案报告曾于2012年11月22日公布于该部网站,供利益相关人士咨询,截止日期2013年2月1日,另于2013年11月23日在G/SPS/N/AUS/310中通报。 最终报告于2013年4月15日公布于该部网站。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X]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The Australian SPS Notification Point GPO Box 858 CANBERRA ACT 2601 AUSTRALIA Fax: +61 2 6272 3678 E-mail: sps.contact@daff.gov.au "http://www.daff.gov.au/ba/reviews/final-plant/lychees_from_taiwan_and_vietnam/ba2013-07-final-lychees-taiwan-vietn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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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澳大利亚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13-04-18如下信息: |
应 澳大利亚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13.04 如下信息: 对中国台北和越南鲜荔枝现行政策非监管分析的最终报告 为回应中国台北和越南鲜荔枝向澳大利亚出口的市场准入请求,农林渔业部已完成了该进口政策。最终报告推荐了一项有关中国台北和越南鲜荔枝风险管理措施和操作体系的综合措施,以达到澳大利亚适当的保护水平。 报告建议准许进口中国台北和越南鲜荔枝,当其符合一系列检疫条件,包括实蝇、荔枝果蛀虫及粉介壳虫的缓解措施。 草案报告曾于2012年11月22日公布于该部网站,供利益相关人士咨询,截止日期2013年2月1日,另于2013年11月23日在G/SPS/N/AUS/310中通报。 最终报告于2013年4月15日公布于该部网站。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X]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The Australian SPS Notification Point GPO Box 858 CANBERRA ACT 2601 AUSTRALIA Fax: +61 2 6272 3678 E-mail: sps.contact@daff.gov.au "http://www.daff.gov.au/ba/reviews/final-plant/lychees_from_taiwan_and_vietnam/ba2013-07-final-lychees-taiwan-vietn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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