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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SPS/N/JPN/205/ADD.1
2008-09-03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2
1. 通报成员:日本
2. 负责机构:
3. 覆盖的产品: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宠物食品安全保证法。


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日本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8.09 如下信息:

拟定草案“确保宠物食品安全法执行条例”

"
  背景: 日本政府在G/SPS/N/JPN/205中通报了确保宠物食品安全法草案1 (以下简称:“法”)(2008年1月15日)。该法是为了防止动物健康受到有害宠物的危害。该法尤其:
  (1) 规定宠物食品成分的制造及加贴标签的标准与规范;禁止制造、进口和出售不符合这些标准规范的宠物食品;
  (2) 禁止制造、进口和出售被或可能被有害物质污染的宠物食品;
  (3) 准许农林水产省及环境部发布销毁或召回有害宠物食品的命令,当宠物食品被分销时;及
  (4) 规定宠物食品制造商及进口商在经营前必须在农林水产省及环境部注册。

  这些标准规范尚在制定之中。相关草案大致于2008年12月底通过补遗通报各成员。 本草案: 通过该补遗, 日本政府通报了确保宠物食品安全法执行条例的草案(以下简称:“法”)。该执行条例的主要目的是:
  • 指定猫与狗为本法描述的“宠物”; 及
  • 凡为了出口制造、营销和进口宠物食品的,免于实施本法第6条。
  拟批准日期: 2008年12月31日前。
  拟生效日期: 2009年6月1日。
  评议截止日期: 通报日后60天。
  本通报文件可从日本国家咨询点获取。

  Standards Information Service,
  International Trade Division,
  Economic Affairs Bureau,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2-2-1 Kasumigaseki,
  Chiyoda-ku, Tokyo 100-8919;
  Tel: +(81 3) 5501 8344;
  Fax: +(81 3) 5501 8343;
  E-mail: enquiry@mofa.go.jp"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7. 目的和理由: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9.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0.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11. 拟生效日期:
12.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13.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14.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2
日本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8.09 如下信息:

拟定草案“确保宠物食品安全法执行条例”

"
  背景: 日本政府在G/SPS/N/JPN/205中通报了确保宠物食品安全法草案1 (以下简称:“法”)(2008年1月15日)。该法是为了防止动物健康受到有害宠物的危害。该法尤其:
  (1) 规定宠物食品成分的制造及加贴标签的标准与规范;禁止制造、进口和出售不符合这些标准规范的宠物食品;
  (2) 禁止制造、进口和出售被或可能被有害物质污染的宠物食品;
  (3) 准许农林水产省及环境部发布销毁或召回有害宠物食品的命令,当宠物食品被分销时;及
  (4) 规定宠物食品制造商及进口商在经营前必须在农林水产省及环境部注册。

  这些标准规范尚在制定之中。相关草案大致于2008年12月底通过补遗通报各成员。 本草案: 通过该补遗, 日本政府通报了确保宠物食品安全法执行条例的草案(以下简称:“法”)。该执行条例的主要目的是:
  • 指定猫与狗为本法描述的“宠物”; 及
  • 凡为了出口制造、营销和进口宠物食品的,免于实施本法第6条。
  拟批准日期: 2008年12月31日前。
  拟生效日期: 2009年6月1日。
  评议截止日期: 通报日后60天。
  本通报文件可从日本国家咨询点获取。

  Standards Information Service,
  International Trade Division,
  Economic Affairs Bureau,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2-2-1 Kasumigaseki,
  Chiyoda-ku, Tokyo 100-8919;
  Tel: +(81 3) 5501 8344;
  Fax: +(81 3) 5501 8343;
  E-mail: enquiry@mofa.go.jp"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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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8.09 如下信息:

拟定草案“确保宠物食品安全法执行条例”

"
  背景: 日本政府在G/SPS/N/JPN/205中通报了确保宠物食品安全法草案1 (以下简称:“法”)(2008年1月15日)。该法是为了防止动物健康受到有害宠物的危害。该法尤其:
  (1) 规定宠物食品成分的制造及加贴标签的标准与规范;禁止制造、进口和出售不符合这些标准规范的宠物食品;
  (2) 禁止制造、进口和出售被或可能被有害物质污染的宠物食品;
  (3) 准许农林水产省及环境部发布销毁或召回有害宠物食品的命令,当宠物食品被分销时;及
  (4) 规定宠物食品制造商及进口商在经营前必须在农林水产省及环境部注册。

  这些标准规范尚在制定之中。相关草案大致于2008年12月底通过补遗通报各成员。 本草案: 通过该补遗, 日本政府通报了确保宠物食品安全法执行条例的草案(以下简称:“法”)。该执行条例的主要目的是:
  • 指定猫与狗为本法描述的“宠物”; 及
  • 凡为了出口制造、营销和进口宠物食品的,免于实施本法第6条。
  拟批准日期: 2008年12月31日前。
  拟生效日期: 2009年6月1日。
  评议截止日期: 通报日后60天。
  本通报文件可从日本国家咨询点获取。

  Standards Information Service,
  International Trade Division,
  Economic Affairs Bureau,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2-2-1 Kasumigaseki,
  Chiyoda-ku, Tokyo 100-8919;
  Tel: +(81 3) 5501 8344;
  Fax: +(81 3) 5501 8343;
  E-mail: enquiry@mofa.go.jp"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
1. 通报成员:日本
2. 负责机构:
3. 覆盖的产品: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宠物食品安全保证法。


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日本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8.09 如下信息:

拟定草案“确保宠物食品安全法执行条例”

"
  背景: 日本政府在G/SPS/N/JPN/205中通报了确保宠物食品安全法草案1 (以下简称:“法”)(2008年1月15日)。该法是为了防止动物健康受到有害宠物的危害。该法尤其:
  (1) 规定宠物食品成分的制造及加贴标签的标准与规范;禁止制造、进口和出售不符合这些标准规范的宠物食品;
  (2) 禁止制造、进口和出售被或可能被有害物质污染的宠物食品;
  (3) 准许农林水产省及环境部发布销毁或召回有害宠物食品的命令,当宠物食品被分销时;及
  (4) 规定宠物食品制造商及进口商在经营前必须在农林水产省及环境部注册。

  这些标准规范尚在制定之中。相关草案大致于2008年12月底通过补遗通报各成员。 本草案: 通过该补遗, 日本政府通报了确保宠物食品安全法执行条例的草案(以下简称:“法”)。该执行条例的主要目的是:
  • 指定猫与狗为本法描述的“宠物”; 及
  • 凡为了出口制造、营销和进口宠物食品的,免于实施本法第6条。
  拟批准日期: 2008年12月31日前。
  拟生效日期: 2009年6月1日。
  评议截止日期: 通报日后60天。
  本通报文件可从日本国家咨询点获取。

  Standards Information Service,
  International Trade Division,
  Economic Affairs Bureau,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2-2-1 Kasumigaseki,
  Chiyoda-ku, Tokyo 100-8919;
  Tel: +(81 3) 5501 8344;
  Fax: +(81 3) 5501 8343;
  E-mail: enquiry@mofa.go.jp"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7. 目的和理由: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9.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10.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1.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12. 拟生效日期:
13.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14.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15.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2
应日本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8-09-03如下信息:
通报标题:宠物食品安全保证法。
内容简述:
日本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8.09 如下信息:

拟定草案“确保宠物食品安全法执行条例”

"
  背景: 日本政府在G/SPS/N/JPN/205中通报了确保宠物食品安全法草案1 (以下简称:“法”)(2008年1月15日)。该法是为了防止动物健康受到有害宠物的危害。该法尤其:
  (1) 规定宠物食品成分的制造及加贴标签的标准与规范;禁止制造、进口和出售不符合这些标准规范的宠物食品;
  (2) 禁止制造、进口和出售被或可能被有害物质污染的宠物食品;
  (3) 准许农林水产省及环境部发布销毁或召回有害宠物食品的命令,当宠物食品被分销时;及
  (4) 规定宠物食品制造商及进口商在经营前必须在农林水产省及环境部注册。

  这些标准规范尚在制定之中。相关草案大致于2008年12月底通过补遗通报各成员。 本草案: 通过该补遗, 日本政府通报了确保宠物食品安全法执行条例的草案(以下简称:“法”)。该执行条例的主要目的是:
  • 指定猫与狗为本法描述的“宠物”; 及
  • 凡为了出口制造、营销和进口宠物食品的,免于实施本法第6条。
  拟批准日期: 2008年12月31日前。
  拟生效日期: 2009年6月1日。
  评议截止日期: 通报日后60天。
  本通报文件可从日本国家咨询点获取。

  Standards Information Service,
  International Trade Division,
  Economic Affairs Bureau,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2-2-1 Kasumigaseki,
  Chiyoda-ku, Tokyo 100-8919;
  Tel: +(81 3) 5501 8344;
  Fax: +(81 3) 5501 8343;
  E-mail: enquiry@mofa.go.jp"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2
应日本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8-09-03如下信息:
日本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8.09 如下信息:

拟定草案“确保宠物食品安全法执行条例”

"
  背景: 日本政府在G/SPS/N/JPN/205中通报了确保宠物食品安全法草案1 (以下简称:“法”)(2008年1月15日)。该法是为了防止动物健康受到有害宠物的危害。该法尤其:
  (1) 规定宠物食品成分的制造及加贴标签的标准与规范;禁止制造、进口和出售不符合这些标准规范的宠物食品;
  (2) 禁止制造、进口和出售被或可能被有害物质污染的宠物食品;
  (3) 准许农林水产省及环境部发布销毁或召回有害宠物食品的命令,当宠物食品被分销时;及
  (4) 规定宠物食品制造商及进口商在经营前必须在农林水产省及环境部注册。

  这些标准规范尚在制定之中。相关草案大致于2008年12月底通过补遗通报各成员。 本草案: 通过该补遗, 日本政府通报了确保宠物食品安全法执行条例的草案(以下简称:“法”)。该执行条例的主要目的是:
  • 指定猫与狗为本法描述的“宠物”; 及
  • 凡为了出口制造、营销和进口宠物食品的,免于实施本法第6条。
  拟批准日期: 2008年12月31日前。
  拟生效日期: 2009年6月1日。
  评议截止日期: 通报日后60天。
  本通报文件可从日本国家咨询点获取。

  Standards Information Service,
  International Trade Division,
  Economic Affairs Bureau,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2-2-1 Kasumigaseki,
  Chiyoda-ku, Tokyo 100-8919;
  Tel: +(81 3) 5501 8344;
  Fax: +(81 3) 5501 8343;
  E-mail: enquiry@mofa.go.jp"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通报原文:[{"filename":"GSPSNJPN205Add1.doc","fileurl":"/uploadtbtsps/sps/20080903/GSPSNJPN205Add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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