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报成员:欧盟 |
| 2. | 负责机构: |
| 3. | 覆盖的产品: |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5. |
通报标题:
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 6. |
内容简述:应 欧盟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8.07 如下信息: 家禽[即:动物家鸡Gallus domesticus]及火鸡(CN 010511, 01051200, 01059200, 01059300, 01059930); 鲜家禽肉(CN 020711, 020712, 020713, 020714);孵化卵(CN 04070019)带壳卵(CN 04070030)。 " 背景: 在G/SPS/N/EEC/144(2001年1月20日)中欧盟通报了欧洲议会及理事会2003年11月17日有关控制沙门氏菌(Salmonella)及其它特定食源性人畜共患病介质的第2160/2003号法规(OJ L325, 2003年12月12日,第1-15页)。本立法规定了减少病原菌的框架。沙门氏菌(Salmonella)是有关食品链行动的主要目标,以便大量降低食源性沙门氏杆菌(Salmonellosis)的人类患病数量,为实现该目的,对繁殖家禽建立目标禽群。各国必须提出有待欧盟批准的控制计划或提交相关产品的等效保证。 除此外,在G/SPS/N/EEC/306(2007年5月8日)中通报的委员会2007年12月11日第2007/843/EC号决定--根据欧洲议会及理事会第(EC)2160/2003号法规批准第三国有关家鸡(Gallus gallus)繁殖群落的沙门氏菌控制计划并修订有关进口家禽及孵化卵某些公共健康要求的第2006/696/EC号决定 (OJ L 332, 2007年12月18日, 81页),该决定是批准来自部分国家沙门氏菌控制计划,特别是母鸡繁殖群落控制计划的第一步。 最后,在G/SPS/N/EEC/309(2007年6月6日)中通报的委员会2007年10月23日第(EC)1237/2007号法规—修订有关销售感染沙门氏菌母鸡群落产蛋的欧洲议会及理事会(EC)2160/2003号法规及第2006/696号决定,该法规规定了销售感染沙门氏菌母鸡群落产蛋的特定要求、进口鸡蛋的证书模版以及修订相应的第2006/696号决定(见背景)。 本草案: 委员会第SANCO/1370/2008r3号文件—根据第(EC)2160/2003号法规批准某些第三国家家鸡(Gallus gallus)小鸡、繁殖、孵化群落沙门氏菌(Salmonella)的控制计划并修改第2007/843/EC号决定及第SANCO/10011/2007]号法规,该文件是批准沙门氏菌(Salmonella)控制计划,对某些国家进口相关产品获得等效保证,尤其是进口小鸡、产蛋鸡及食用蛋鸡的第二步。它还更新有关家鸡繁殖群落控制计划的批准。 其它内容: • 禁止从突尼斯进口家鸡的活繁殖母鸡及其孵化卵; • 重新批准从克罗地亚进口家鸡活繁殖母鸡及其孵化卵; • 禁止进口克罗地亚以外的来自第三国的活孵化母鸡及食用蛋,不包括来自美国的一日龄雏鸡; • 除来自美国的一日龄雏鸡外,禁止进口来自所有第三国的活小鸡; • 修改进口来自第三国屠宰家禽的兽医证书版本。 拟批准日期: 2008年11月底。 拟实施日期: 2008年12月底。 最终评议期: 通报日后60天。注:EC贸易伙伴可随时提交控制计划。提交计划将在下次修改基本指令时予以考虑。 本通报文件可从EC咨询点获取: sps@ec.europa.eu http://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08/sps/EEC/08_2079_00_e.pdf "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 7. | 目的和理由: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 10. |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
| 11. | 拟生效日期: |
| 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 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 应 欧盟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8.07 如下信息: 家禽[即:动物家鸡Gallus domesticus]及火鸡(CN 010511, 01051200, 01059200, 01059300, 01059930); 鲜家禽肉(CN 020711, 020712, 020713, 020714);孵化卵(CN 04070019)带壳卵(CN 04070030)。 " 背景: 在G/SPS/N/EEC/144(2001年1月20日)中欧盟通报了欧洲议会及理事会2003年11月17日有关控制沙门氏菌(Salmonella)及其它特定食源性人畜共患病介质的第2160/2003号法规(OJ L325, 2003年12月12日,第1-15页)。本立法规定了减少病原菌的框架。沙门氏菌(Salmonella)是有关食品链行动的主要目标,以便大量降低食源性沙门氏杆菌(Salmonellosis)的人类患病数量,为实现该目的,对繁殖家禽建立目标禽群。各国必须提出有待欧盟批准的控制计划或提交相关产品的等效保证。 除此外,在G/SPS/N/EEC/306(2007年5月8日)中通报的委员会2007年12月11日第2007/843/EC号决定--根据欧洲议会及理事会第(EC)2160/2003号法规批准第三国有关家鸡(Gallus gallus)繁殖群落的沙门氏菌控制计划并修订有关进口家禽及孵化卵某些公共健康要求的第2006/696/EC号决定 (OJ L 332, 2007年12月18日, 81页),该决定是批准来自部分国家沙门氏菌控制计划,特别是母鸡繁殖群落控制计划的第一步。 最后,在G/SPS/N/EEC/309(2007年6月6日)中通报的委员会2007年10月23日第(EC)1237/2007号法规—修订有关销售感染沙门氏菌母鸡群落产蛋的欧洲议会及理事会(EC)2160/2003号法规及第2006/696号决定,该法规规定了销售感染沙门氏菌母鸡群落产蛋的特定要求、进口鸡蛋的证书模版以及修订相应的第2006/696号决定(见背景)。 本草案: 委员会第SANCO/1370/2008r3号文件—根据第(EC)2160/2003号法规批准某些第三国家家鸡(Gallus gallus)小鸡、繁殖、孵化群落沙门氏菌(Salmonella)的控制计划并修改第2007/843/EC号决定及第SANCO/10011/2007]号法规,该文件是批准沙门氏菌(Salmonella)控制计划,对某些国家进口相关产品获得等效保证,尤其是进口小鸡、产蛋鸡及食用蛋鸡的第二步。它还更新有关家鸡繁殖群落控制计划的批准。 其它内容: • 禁止从突尼斯进口家鸡的活繁殖母鸡及其孵化卵; • 重新批准从克罗地亚进口家鸡活繁殖母鸡及其孵化卵; • 禁止进口克罗地亚以外的来自第三国的活孵化母鸡及食用蛋,不包括来自美国的一日龄雏鸡; • 除来自美国的一日龄雏鸡外,禁止进口来自所有第三国的活小鸡; • 修改进口来自第三国屠宰家禽的兽医证书版本。 拟批准日期: 2008年11月底。 拟实施日期: 2008年12月底。 最终评议期: 通报日后60天。注:EC贸易伙伴可随时提交控制计划。提交计划将在下次修改基本指令时予以考虑。 本通报文件可从EC咨询点获取: sps@ec.europa.eu http://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08/sps/EEC/08_2079_00_e.pdf "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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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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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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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 欧盟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8.07 如下信息: 家禽[即:动物家鸡Gallus domesticus]及火鸡(CN 010511, 01051200, 01059200, 01059300, 01059930); 鲜家禽肉(CN 020711, 020712, 020713, 020714);孵化卵(CN 04070019)带壳卵(CN 04070030)。 " 背景: 在G/SPS/N/EEC/144(2001年1月20日)中欧盟通报了欧洲议会及理事会2003年11月17日有关控制沙门氏菌(Salmonella)及其它特定食源性人畜共患病介质的第2160/2003号法规(OJ L325, 2003年12月12日,第1-15页)。本立法规定了减少病原菌的框架。沙门氏菌(Salmonella)是有关食品链行动的主要目标,以便大量降低食源性沙门氏杆菌(Salmonellosis)的人类患病数量,为实现该目的,对繁殖家禽建立目标禽群。各国必须提出有待欧盟批准的控制计划或提交相关产品的等效保证。 除此外,在G/SPS/N/EEC/306(2007年5月8日)中通报的委员会2007年12月11日第2007/843/EC号决定--根据欧洲议会及理事会第(EC)2160/2003号法规批准第三国有关家鸡(Gallus gallus)繁殖群落的沙门氏菌控制计划并修订有关进口家禽及孵化卵某些公共健康要求的第2006/696/EC号决定 (OJ L 332, 2007年12月18日, 81页),该决定是批准来自部分国家沙门氏菌控制计划,特别是母鸡繁殖群落控制计划的第一步。 最后,在G/SPS/N/EEC/309(2007年6月6日)中通报的委员会2007年10月23日第(EC)1237/2007号法规—修订有关销售感染沙门氏菌母鸡群落产蛋的欧洲议会及理事会(EC)2160/2003号法规及第2006/696号决定,该法规规定了销售感染沙门氏菌母鸡群落产蛋的特定要求、进口鸡蛋的证书模版以及修订相应的第2006/696号决定(见背景)。 本草案: 委员会第SANCO/1370/2008r3号文件—根据第(EC)2160/2003号法规批准某些第三国家家鸡(Gallus gallus)小鸡、繁殖、孵化群落沙门氏菌(Salmonella)的控制计划并修改第2007/843/EC号决定及第SANCO/10011/2007]号法规,该文件是批准沙门氏菌(Salmonella)控制计划,对某些国家进口相关产品获得等效保证,尤其是进口小鸡、产蛋鸡及食用蛋鸡的第二步。它还更新有关家鸡繁殖群落控制计划的批准。 其它内容: • 禁止从突尼斯进口家鸡的活繁殖母鸡及其孵化卵; • 重新批准从克罗地亚进口家鸡活繁殖母鸡及其孵化卵; • 禁止进口克罗地亚以外的来自第三国的活孵化母鸡及食用蛋,不包括来自美国的一日龄雏鸡; • 除来自美国的一日龄雏鸡外,禁止进口来自所有第三国的活小鸡; • 修改进口来自第三国屠宰家禽的兽医证书版本。 拟批准日期: 2008年11月底。 拟实施日期: 2008年12月底。 最终评议期: 通报日后60天。注:EC贸易伙伴可随时提交控制计划。提交计划将在下次修改基本指令时予以考虑。 本通报文件可从EC咨询点获取: sps@ec.europa.eu http://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08/sps/EEC/08_2079_00_e.pdf "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 1. | 通报成员:欧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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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述:应 欧盟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8.07 如下信息: 家禽[即:动物家鸡Gallus domesticus]及火鸡(CN 010511, 01051200, 01059200, 01059300, 01059930); 鲜家禽肉(CN 020711, 020712, 020713, 020714);孵化卵(CN 04070019)带壳卵(CN 04070030)。 " 背景: 在G/SPS/N/EEC/144(2001年1月20日)中欧盟通报了欧洲议会及理事会2003年11月17日有关控制沙门氏菌(Salmonella)及其它特定食源性人畜共患病介质的第2160/2003号法规(OJ L325, 2003年12月12日,第1-15页)。本立法规定了减少病原菌的框架。沙门氏菌(Salmonella)是有关食品链行动的主要目标,以便大量降低食源性沙门氏杆菌(Salmonellosis)的人类患病数量,为实现该目的,对繁殖家禽建立目标禽群。各国必须提出有待欧盟批准的控制计划或提交相关产品的等效保证。 除此外,在G/SPS/N/EEC/306(2007年5月8日)中通报的委员会2007年12月11日第2007/843/EC号决定--根据欧洲议会及理事会第(EC)2160/2003号法规批准第三国有关家鸡(Gallus gallus)繁殖群落的沙门氏菌控制计划并修订有关进口家禽及孵化卵某些公共健康要求的第2006/696/EC号决定 (OJ L 332, 2007年12月18日, 81页),该决定是批准来自部分国家沙门氏菌控制计划,特别是母鸡繁殖群落控制计划的第一步。 最后,在G/SPS/N/EEC/309(2007年6月6日)中通报的委员会2007年10月23日第(EC)1237/2007号法规—修订有关销售感染沙门氏菌母鸡群落产蛋的欧洲议会及理事会(EC)2160/2003号法规及第2006/696号决定,该法规规定了销售感染沙门氏菌母鸡群落产蛋的特定要求、进口鸡蛋的证书模版以及修订相应的第2006/696号决定(见背景)。 本草案: 委员会第SANCO/1370/2008r3号文件—根据第(EC)2160/2003号法规批准某些第三国家家鸡(Gallus gallus)小鸡、繁殖、孵化群落沙门氏菌(Salmonella)的控制计划并修改第2007/843/EC号决定及第SANCO/10011/2007]号法规,该文件是批准沙门氏菌(Salmonella)控制计划,对某些国家进口相关产品获得等效保证,尤其是进口小鸡、产蛋鸡及食用蛋鸡的第二步。它还更新有关家鸡繁殖群落控制计划的批准。 其它内容: • 禁止从突尼斯进口家鸡的活繁殖母鸡及其孵化卵; • 重新批准从克罗地亚进口家鸡活繁殖母鸡及其孵化卵; • 禁止进口克罗地亚以外的来自第三国的活孵化母鸡及食用蛋,不包括来自美国的一日龄雏鸡; • 除来自美国的一日龄雏鸡外,禁止进口来自所有第三国的活小鸡; • 修改进口来自第三国屠宰家禽的兽医证书版本。 拟批准日期: 2008年11月底。 拟实施日期: 2008年12月底。 最终评议期: 通报日后60天。注:EC贸易伙伴可随时提交控制计划。提交计划将在下次修改基本指令时予以考虑。 本通报文件可从EC咨询点获取: sps@ec.europa.eu http://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08/sps/EEC/08_2079_00_e.pdf "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 7. | 目的和理由: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8.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
| 9.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10.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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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
| 12. | 拟生效日期: |
| 13.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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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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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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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欧盟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8-07-16如下信息: |
| 通报标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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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述:
应 欧盟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8.07 如下信息:
家禽[即:动物家鸡Gallus domesticus]及火鸡(CN 010511, 01051200, 01059200, 01059300, 01059930); 鲜家禽肉(CN 020711, 020712, 020713, 020714);孵化卵(CN 04070019)带壳卵(CN 04070030)。 " 背景: 在G/SPS/N/EEC/144(2001年1月20日)中欧盟通报了欧洲议会及理事会2003年11月17日有关控制沙门氏菌(Salmonella)及其它特定食源性人畜共患病介质的第2160/2003号法规(OJ L325, 2003年12月12日,第1-15页)。本立法规定了减少病原菌的框架。沙门氏菌(Salmonella)是有关食品链行动的主要目标,以便大量降低食源性沙门氏杆菌(Salmonellosis)的人类患病数量,为实现该目的,对繁殖家禽建立目标禽群。各国必须提出有待欧盟批准的控制计划或提交相关产品的等效保证。 除此外,在G/SPS/N/EEC/306(2007年5月8日)中通报的委员会2007年12月11日第2007/843/EC号决定--根据欧洲议会及理事会第(EC)2160/2003号法规批准第三国有关家鸡(Gallus gallus)繁殖群落的沙门氏菌控制计划并修订有关进口家禽及孵化卵某些公共健康要求的第2006/696/EC号决定 (OJ L 332, 2007年12月18日, 81页),该决定是批准来自部分国家沙门氏菌控制计划,特别是母鸡繁殖群落控制计划的第一步。 最后,在G/SPS/N/EEC/309(2007年6月6日)中通报的委员会2007年10月23日第(EC)1237/2007号法规—修订有关销售感染沙门氏菌母鸡群落产蛋的欧洲议会及理事会(EC)2160/2003号法规及第2006/696号决定,该法规规定了销售感染沙门氏菌母鸡群落产蛋的特定要求、进口鸡蛋的证书模版以及修订相应的第2006/696号决定(见背景)。 本草案: 委员会第SANCO/1370/2008r3号文件—根据第(EC)2160/2003号法规批准某些第三国家家鸡(Gallus gallus)小鸡、繁殖、孵化群落沙门氏菌(Salmonella)的控制计划并修改第2007/843/EC号决定及第SANCO/10011/2007]号法规,该文件是批准沙门氏菌(Salmonella)控制计划,对某些国家进口相关产品获得等效保证,尤其是进口小鸡、产蛋鸡及食用蛋鸡的第二步。它还更新有关家鸡繁殖群落控制计划的批准。 其它内容: • 禁止从突尼斯进口家鸡的活繁殖母鸡及其孵化卵; • 重新批准从克罗地亚进口家鸡活繁殖母鸡及其孵化卵; • 禁止进口克罗地亚以外的来自第三国的活孵化母鸡及食用蛋,不包括来自美国的一日龄雏鸡; • 除来自美国的一日龄雏鸡外,禁止进口来自所有第三国的活小鸡; • 修改进口来自第三国屠宰家禽的兽医证书版本。 拟批准日期: 2008年11月底。 拟实施日期: 2008年12月底。 最终评议期: 通报日后60天。注:EC贸易伙伴可随时提交控制计划。提交计划将在下次修改基本指令时予以考虑。 本通报文件可从EC咨询点获取: sps@ec.europa.eu http://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08/sps/EEC/08_2079_00_e.pdf "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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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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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欧盟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8-07-16如下信息: |
| 应 欧盟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8.07 如下信息: 家禽[即:动物家鸡Gallus domesticus]及火鸡(CN 010511, 01051200, 01059200, 01059300, 01059930); 鲜家禽肉(CN 020711, 020712, 020713, 020714);孵化卵(CN 04070019)带壳卵(CN 04070030)。 " 背景: 在G/SPS/N/EEC/144(2001年1月20日)中欧盟通报了欧洲议会及理事会2003年11月17日有关控制沙门氏菌(Salmonella)及其它特定食源性人畜共患病介质的第2160/2003号法规(OJ L325, 2003年12月12日,第1-15页)。本立法规定了减少病原菌的框架。沙门氏菌(Salmonella)是有关食品链行动的主要目标,以便大量降低食源性沙门氏杆菌(Salmonellosis)的人类患病数量,为实现该目的,对繁殖家禽建立目标禽群。各国必须提出有待欧盟批准的控制计划或提交相关产品的等效保证。 除此外,在G/SPS/N/EEC/306(2007年5月8日)中通报的委员会2007年12月11日第2007/843/EC号决定--根据欧洲议会及理事会第(EC)2160/2003号法规批准第三国有关家鸡(Gallus gallus)繁殖群落的沙门氏菌控制计划并修订有关进口家禽及孵化卵某些公共健康要求的第2006/696/EC号决定 (OJ L 332, 2007年12月18日, 81页),该决定是批准来自部分国家沙门氏菌控制计划,特别是母鸡繁殖群落控制计划的第一步。 最后,在G/SPS/N/EEC/309(2007年6月6日)中通报的委员会2007年10月23日第(EC)1237/2007号法规—修订有关销售感染沙门氏菌母鸡群落产蛋的欧洲议会及理事会(EC)2160/2003号法规及第2006/696号决定,该法规规定了销售感染沙门氏菌母鸡群落产蛋的特定要求、进口鸡蛋的证书模版以及修订相应的第2006/696号决定(见背景)。 本草案: 委员会第SANCO/1370/2008r3号文件—根据第(EC)2160/2003号法规批准某些第三国家家鸡(Gallus gallus)小鸡、繁殖、孵化群落沙门氏菌(Salmonella)的控制计划并修改第2007/843/EC号决定及第SANCO/10011/2007]号法规,该文件是批准沙门氏菌(Salmonella)控制计划,对某些国家进口相关产品获得等效保证,尤其是进口小鸡、产蛋鸡及食用蛋鸡的第二步。它还更新有关家鸡繁殖群落控制计划的批准。 其它内容: • 禁止从突尼斯进口家鸡的活繁殖母鸡及其孵化卵; • 重新批准从克罗地亚进口家鸡活繁殖母鸡及其孵化卵; • 禁止进口克罗地亚以外的来自第三国的活孵化母鸡及食用蛋,不包括来自美国的一日龄雏鸡; • 除来自美国的一日龄雏鸡外,禁止进口来自所有第三国的活小鸡; • 修改进口来自第三国屠宰家禽的兽医证书版本。 拟批准日期: 2008年11月底。 拟实施日期: 2008年12月底。 最终评议期: 通报日后60天。注:EC贸易伙伴可随时提交控制计划。提交计划将在下次修改基本指令时予以考虑。 本通报文件可从EC咨询点获取: sps@ec.europa.eu http://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08/sps/EEC/08_2079_00_e.pdf "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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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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