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报成员:缅甸 |
| 2. | 负责机构:Ye Myint教授、博士、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 3.2[ ] 7.2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 4. | 覆盖的产品:所有预包装食品(HS编码-15至22)
ICS:[] HS:[{"uid":"15;16;17;18;19;20;21;22"}] |
| 5. |
通报标题:食品制造建议;页数:5 使用语言:缅甸语 链接网址: |
| 6. | 内容简述:本通报是通知WTO成员,根据指令(1/2026),并根据卫生部食品药品管理局电子提交系统的实施,食品经营者必须在所有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上显示食品代码(HS编码15-22)。食品编码应通过在线食品通报系统获得,并可通过直接打印、贴纸或二维码在产品标签上呈现。该措施旨在增强消费者验证,加强可追溯性和基于风险的控制,并促进市场准入和国际贸易。在规定的一年零六个月宽限期后不遵守规定的,将根据《国家食品法》第31节采取行动。 |
| 7. | 目的和理由:(a)使消费者能够容易地核实标签上的食品代码,从而促进选择和消费负责任的食品,(b)提高产品的声誉和国际贸易的市场准入,(c)使食品和药物管理局的委员会能够获得优势,如预包装食品的可追溯性,并根据食品的风险水平迅速采取行动 |
| 8. | 相关文件: - |
| 9. |
拟批准日期:
2026-01-20 拟生效日期: 2027-07-20 |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2026年6月30日;指定处理有关通报意见的机构或当局的联系方式:Pyei Phyo博士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任(食品控制司)联系方式:+95(9)5161891,+95 673 403 467 电子邮件:gurugyi@gmail.com、foodasean3.mm@gmail.com 网站地址:www.fda.gov.mm |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