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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广东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平台通报与召回TBT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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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TBT/N/VNM/391
2026-01-29
26-0635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  报
1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越南
2. 负责机构:越南河内Cua Nam区Hai Ba Trung街54号工贸部创新、绿色转型和产业促进局 电话:84(024)。3.996.7189 电子邮件:anhle@moit.gov.vn 网站:https://moit.gov.vn/
3.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 3.2[ ] 7.2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食品
ICS:[]      HS:[]
5. 通报标题:

规定工业和贸易部管理的食品可追溯性条例的通知草案;



页数:13    使用语言:越南语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该通知草案规范了食品追溯和追溯系统;食品监督检验;以及工贸部管理范围内相关组织和个人的职责。它适用于在工贸部管理下在越南从事食品进出口、生产、运输和贸易的国内外组织和个人。本通告草案不适用于:a)为再出口而临时进口的食品;正在运输、转运或储存在保税仓库中以出口到第三国;b)家庭或个人生产供现场消费且未投放市场的小规模食品。
7. 目的和理由:目前,在越南,市场上假冒、不安全和低质量的食品仍然普遍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日益普遍,已成为一个紧迫而紧迫的问题,未能确保食品安全对公众健康和社会质量造成了严重后果,此外,癌症发病率一直在稳步上升,其中很大一部分可归因于假冒、不安全和低质量食品的情况,据估计,越南高达35%的癌症病例与食用不安全食品直接相关,因此,食品溯源是监测和控制食品质量、确保食品安全和解决当前越南不安全和假冒食品问题的关键措施之一;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
8. 相关文件: *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9. 拟批准日期: 2026-04-01
拟生效日期: 2026-05-01
10.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2026年3月30日;[X]距通报60天;请向工业和贸易部创新、绿色转型和产业促进局提交意见指定处理有关通报意见的机构或机构的联系方式: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6/TBT/VNM/26_00586_00_x.pdf https://moit.gov.vn/du-thao-van-ban/bo-cong-thuong-chu-tri-xay-dung-nghi-dinh-sua-doi-bo-sung-mot-so-dieu-cua-nghi-dinh-so-75-2019-nd-cp-huong-den-hoan-thie.html?gidzl=cqog4dyzypgvkgcvtrnxd9ksgn_1vqyrrhrthsinzme8i_10oe6ypjyre4irkwtcyrt-g6lqds4itwzud0 越南河内Cua Nam区Hai Ba Trung街54号 工贸部 创新、绿色转型和产业促进局 电话:84(024).3.996.7189 电子邮件:anhle@moit.gov.vn 网站:https://moit.gov.vn/
1
以下2026-01-29的信息根据越南代表团的要求分发。
规定工业和贸易部管理的食品可追溯性条例的通知草案;
该通知草案规范了食品追溯和追溯系统;食品监督检验;以及工贸部管理范围内相关组织和个人的职责。它适用于在工贸部管理下在越南从事食品进出口、生产、运输和贸易的国内外组织和个人。本通告草案不适用于:a)为再出口而临时进口的食品;正在运输、转运或储存在保税仓库中以出口到第三国;b)家庭或个人生产供现场消费且未投放市场的小规模食品。

通报原文:[{"filename":"VNM391_EN.docx","fileurl":"/uploadtbtsps/tbt/20260129/VNM391_EN.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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