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以色列 |
2. | 负责机构: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
ICS:[] HS:[] |
5. |
通报标题:公共健康保护通知(食品)(欧盟指令附件变更的应用)(法规EC 396/2005-农药最大残留水平),5785-2025。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补遗原因:[]评议期变更-日期:[]已通知采取的措施-日期:[X]通报措施公布-日期:2025年8月17日[X]通报措施生效-日期:本修正案中包含的变更结合了修订第396/2005号法规(EC)各附件的以下欧盟法规:*第22节-某些产品中或产品上唑沙胺的最大残留水平-通过(EU)2025/146-2025年8月24日生效;*第23节-某些产品中或产品上啶虫脒的最大残留水平-通过(EU)2025/158-于2025年8月24日生效;*第24节-某些产品中或产品上芬布康唑和戊康唑的最大残留水平-通过(EU)2025/195-于2025年8月24日生效;*第25节-某些产品中或其上的环氧嘧啶、二氯丙啶、氟吡呋酮、甲基壬基酮、植物油/香茅油、山梨酸钾和膦酸钾的最大残留水平-通过(EU)2025/581-于2025年8月24日生效;*第26节-特定产品中或产品上的氰苯甲酰胺、氟虫腈、溴氰菊酯、甲氟康唑、甲吡喹酮和氧噻哌林的最大残留水平-通过(EU)2025/1164-2025年8月24日生效;*第27节-某些产品中或其上的氯丙嗪、氟哌唑、益康唑、甲氧基虫酰肼、S-异丙甲草胺和氟磺隆的最大残留水平-通过(EU)2025/1163-于2026年1月6日生效。[X]最终措施文本可从1获得: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TBT/ISR/final_measure/25_05330_00_x.pdf[]通报措施撤回或撤销日期:若措施被重新通报,则相关编号为:[]通报措施的内容或范围发生变化,文本可从1获得:新的意见反馈截止日期(如适用):[]发布的解释性指南和文本可从1获得:[]其他:描述:-脚注1:可通过网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最终/修订措施和/或解释性指南的文本出处获取上述信息。 |
7. | 目的和理由: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