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报成员:日本 |
| 2. | 负责机构: |
| 3. | 覆盖的产品: |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5. |
通报标题:
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 6. |
内容简述:应 日本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3.01 如下信息: 修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标准实施法令的采纳 修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标准实施法令的采纳。 本修改将提出对DNA重组技术生产的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安全评估的强制性要求,制定该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安全评估程序,及对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制造标准和日本当局尚未批准的饲料类的最高限量(1%),及由农林渔业部承认的外国政府做出的安全评估。根据这些标准,对尚未完成安全评估的,用DNA重组技术生产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既不能进口,也不能在日本销售。 本法规(最终规定)于2003年4月1日生效。 本补遗通报全文(最终规定)于2002年11月26日公布于官方公报特刊No. 253,可从以下地址获得: Japanese SPS Enquiry Point Standards Information Service First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Division Economic Affairs Bureau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2 -11-1 Shiba Koen, Minato-ku Tokyo 105-8519 Tel: +(81 3) 6402 2216 Fax: +(81 3) 6402 2203 E-mail enquiry@mofa.go.jp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 7. | 目的和理由: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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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
| 11. | 拟生效日期: |
| 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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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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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 日本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3.01 如下信息: 修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标准实施法令的采纳 修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标准实施法令的采纳。 本修改将提出对DNA重组技术生产的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安全评估的强制性要求,制定该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安全评估程序,及对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制造标准和日本当局尚未批准的饲料类的最高限量(1%),及由农林渔业部承认的外国政府做出的安全评估。根据这些标准,对尚未完成安全评估的,用DNA重组技术生产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既不能进口,也不能在日本销售。 本法规(最终规定)于2003年4月1日生效。 本补遗通报全文(最终规定)于2002年11月26日公布于官方公报特刊No. 253,可从以下地址获得: Japanese SPS Enquiry Point Standards Information Service First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Division Economic Affairs Bureau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2 -11-1 Shiba Koen, Minato-ku Tokyo 105-8519 Tel: +(81 3) 6402 2216 Fax: +(81 3) 6402 2203 E-mail enquiry@mofa.go.jp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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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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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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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 日本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3.01 如下信息: 修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标准实施法令的采纳 修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标准实施法令的采纳。 本修改将提出对DNA重组技术生产的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安全评估的强制性要求,制定该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安全评估程序,及对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制造标准和日本当局尚未批准的饲料类的最高限量(1%),及由农林渔业部承认的外国政府做出的安全评估。根据这些标准,对尚未完成安全评估的,用DNA重组技术生产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既不能进口,也不能在日本销售。 本法规(最终规定)于2003年4月1日生效。 本补遗通报全文(最终规定)于2002年11月26日公布于官方公报特刊No. 253,可从以下地址获得: Japanese SPS Enquiry Point Standards Information Service First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Division Economic Affairs Bureau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2 -11-1 Shiba Koen, Minato-ku Tokyo 105-8519 Tel: +(81 3) 6402 2216 Fax: +(81 3) 6402 2203 E-mail enquiry@mofa.go.jp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 1. | 通报成员:日本 |
| 2. | 负责机构: |
| 3. | 覆盖的产品: |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 5. |
通报标题:
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 6. |
内容简述:应 日本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3.01 如下信息: 修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标准实施法令的采纳 修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标准实施法令的采纳。 本修改将提出对DNA重组技术生产的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安全评估的强制性要求,制定该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安全评估程序,及对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制造标准和日本当局尚未批准的饲料类的最高限量(1%),及由农林渔业部承认的外国政府做出的安全评估。根据这些标准,对尚未完成安全评估的,用DNA重组技术生产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既不能进口,也不能在日本销售。 本法规(最终规定)于2003年4月1日生效。 本补遗通报全文(最终规定)于2002年11月26日公布于官方公报特刊No. 253,可从以下地址获得: Japanese SPS Enquiry Point Standards Information Service First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Division Economic Affairs Bureau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2 -11-1 Shiba Koen, Minato-ku Tokyo 105-8519 Tel: +(81 3) 6402 2216 Fax: +(81 3) 6402 2203 E-mail enquiry@mofa.go.jp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 7. | 目的和理由: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8.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
| 9.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10.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 11. |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
| 12. | 拟生效日期: |
| 13.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14.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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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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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日本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3-01-16如下信息: |
| 通报标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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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述:
应 日本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3.01 如下信息:
修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标准实施法令的采纳 修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标准实施法令的采纳。 本修改将提出对DNA重组技术生产的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安全评估的强制性要求,制定该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安全评估程序,及对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制造标准和日本当局尚未批准的饲料类的最高限量(1%),及由农林渔业部承认的外国政府做出的安全评估。根据这些标准,对尚未完成安全评估的,用DNA重组技术生产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既不能进口,也不能在日本销售。 本法规(最终规定)于2003年4月1日生效。 本补遗通报全文(最终规定)于2002年11月26日公布于官方公报特刊No. 253,可从以下地址获得: Japanese SPS Enquiry Point Standards Information Service First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Division Economic Affairs Bureau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2 -11-1 Shiba Koen, Minato-ku Tokyo 105-8519 Tel: +(81 3) 6402 2216 Fax: +(81 3) 6402 2203 E-mail enquiry@mofa.go.jp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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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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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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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日本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3-01-16如下信息: |
| 应 日本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3.01 如下信息: 修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标准实施法令的采纳 修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标准实施法令的采纳。 本修改将提出对DNA重组技术生产的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安全评估的强制性要求,制定该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安全评估程序,及对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制造标准和日本当局尚未批准的饲料类的最高限量(1%),及由农林渔业部承认的外国政府做出的安全评估。根据这些标准,对尚未完成安全评估的,用DNA重组技术生产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既不能进口,也不能在日本销售。 本法规(最终规定)于2003年4月1日生效。 本补遗通报全文(最终规定)于2002年11月26日公布于官方公报特刊No. 253,可从以下地址获得: Japanese SPS Enquiry Point Standards Information Service First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Division Economic Affairs Bureau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2 -11-1 Shiba Koen, Minato-ku Tokyo 105-8519 Tel: +(81 3) 6402 2216 Fax: +(81 3) 6402 2203 E-mail enquiry@mofa.go.jp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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