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越南 |
2. | 负责机构:科学技术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产品和商品综合。
ICS:[{"uid":"13"},{"uid":"99"}] HS:[{"uid":"9901"}] |
5. |
通报标题:代替2006年8月30日关于商品标签管理的法令No. 89/2006/ND-CP的法令草案。页数:36 使用语言:越南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法令草案代替2006年8月30日关于商品标签管理的法令No. 89/2006/ND-CP。 以下商品排除在本法令草案的适用范围之外: a). 房地产; b).为再出口而临时进口的商品;为交易会与展销会而临时进口随后再出口的产品;转口商品;转运商品; c).礼品;移民或侨民的行李;流动资产; d).拍卖的罚没商品; e).新鲜食品,直接销售的未包装加工食品; f).作为燃料、原材料(农产品、海产品、矿产品)、建筑材料(砖、瓦、石灰、沙子、石头、砾石、水泥、肥土、砂浆、商品混凝土)、废料(生产、经营)使用的未包装直接销售商品; g).无商业包装、在运输过程中装在容器、水箱中的石油产品、液化石油气、液体、散装水泥; h).旧商品; 出口商品依照商品销售合同标明。 对安全、国防领域商品,放射性材料、为克服自然灾害和传染病在紧急情况下使用的商品,铁路、水路和空中载具没有具体规定。 对于上述不同情况,与科学技术部达成协议后,相关管理部门应管理其负责商品的标签。 |
7. | 目的和理由:产品和商品质量管理;标签要求。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不适用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