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化学总署ECHA于2009年1月14日开始公开征询各界对第一版推荐授权物质清单(附录XIV)草稿的意见。各利益团体能够于2009年4月14日前利用欧盟化学总署相关网页表格提供针对下列议题的建议:
l ECHA对7项物质的推荐草稿
l ECHA将7项物质列入优先项目的理由
欧盟化学总署建议从高关注物质(SVHC)候选清单中挑出。优先列入的7项物质为:
l 二甲苯麝香
l 短链氯化石蜡 (SCCP)
l 六溴环十二烷(HBCDD)及其异构物
l 二氨基二苯甲烷 (MDA)
l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DBP)
l 邻苯二甲酸甲苯基丁酯 (BBP)
l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 酯(DEHP)
在第一版推荐授权物质清单草稿,欧盟化学总署更进一步建议下列事项:
授权使用该物质,应于被纳入REACH附录XIV后的24到30个月间提出申请,被纳入物质于列入清单后42到48个月之后不能够被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