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2日,《曼谷协定》签署30年来的首届部长级理事会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了《部长宣言》。会议决定,自2006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曼谷协定》第三轮关税减让谈判结果,并决定将《曼谷协定》更名为《亚太贸易协定》。
根据该谈判结果以及《曼谷协定》以往的关税优惠减让清单,各成员国优惠关税减让共涉及4000多个税目产品,主要产品包括农产品、纺织品和化工产品等。《曼谷协定》于1975年签订,是在联合国亚太经济社会理事会主持下,在发展中国家之间达成的一项优惠贸易安排。《曼谷协定》的6个成员国地处东亚和南亚这两大重要区域,拥有近26亿人口的大市场。2004年,我国与其他成员国的贸易总额为1045亿美元。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