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欧盟成员国具有关于有效限制猫皮和狗皮的生产,或者销售包含此类毛皮制品的适当法律规定。同时所有成员国绝大多数一致认为无法接受在共同体内销售或者进口猫皮和狗皮及其制品,不同的法律文件并存,使得其它动物种类毛皮及含有此类毛皮制品的经销商在其希望进行贸易、进口或出口的不同成员国面临一套不同的法律要求。
然而,在确保对消费者作为个人或家庭财产部分的毛皮和毛皮制品,以及含有猫皮或狗皮的产品的信心没有任何负面影响的情况下,对于特殊的问题,适当的规定了可能低于有关投放市场,进口到共同体或从共同体出口通用禁令要求的规定。
该提案的拟批准日期是2007年年中,将于2008年初开始拟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