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与中国达成纺织品监察机制协议
信息来源: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网 发布日期:2007-10-31 阅读:333次
2007年6月,中国内地与欧盟原则上同意由2008年1月1日起取消现有对纺织品和服装的配额限制。2007年10月9日,欧盟与中国内地达成协议,于配额届满后设立共同监察机制。
共同监察机制将由2008年1月1日起运作,为期1年,以监察中国内地发出出口许可证及欧盟输入纺织品和服装的情况。机制将涵盖95%的纺织品贸易,包括8类产品,即第4类的T恤、第5类的套头衫、第6类的长裤、第7类的松身恤衫、第26类的衫裙、第31类的胸围、第20类的床上用织物制品及第115类的亚麻纱线。
欧盟成员国于10月9日通过这项与中国内地订立的协议。只有4个成员国(捷克共和国、丹麦、荷兰和瑞典)对议案表示异议,担心会拖慢贸易开放的步伐。
下表列出截至今年10月12日为止的2007年配额使用情况。数字显示,夏季期间受配额限制的产品进口速度颇快,其中3类(第5、7及26类)的配额使用率均超过80%。假如维持同一速度,这些类别的配额很有可能在年底前用罄。
欧盟官员表示,假若出现超额付运的情况,在2007年付运但具备授权书的产品不会被拒诸门外。在配额年度付运的产品,在该年度后仍受配额制度限制。换言之,在2007年付运但没有授权书的产品将被拒进入欧盟境内。
根据欧盟第3030/93号规例第2(3)条,产品装上运载出口的交通工具当日,即为产品付运日期。
类别 |
单位 |
2007年
最终配额 |
2007年已用配额百分率 |
组别IA
2 (包括2a) |
吨 |
70,636 |
54.09 |
组别IB
4
5
6
7 |
-
1,000件
1,000件
1,000件
1,000件 |
-
595,624
220,054
388,528
90,829 |
-
63.50
82.68
74.87
80.53 |
组别IIA
20
39 |
-
吨
吨 |
-
18,518
14,862 |
-
61.82
46.81 |
组别IIB
26
31 |
-
1,000件
1,000件 |
-
29,736
250,209 |
-
85.10
71.80 |
组别IV
115 |
-
吨 |
-
5,347 |
-
78.63 |
本文包含附件,您需要
登录后,才能查看此附件内容!
如果您还不是会员,请先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