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0日,巴西发布2007年11月22日的第110号决议草案,关于禁止直接向消费者销售甲醛的技术法规。该技术法规草案禁止以零售形式直接向消费者销售物质甲醛。依照2001年9月11日的RDC162法规和2005年7月25日的RDC215号法规,或所有可能变更或替代这些法规的法规,继续允许作为防腐剂或指甲增强剂在个人卫生用品、化妆品和香水中使用的物质甲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