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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修订塑料中包嵌植物材料的进口条件

信息来源:江苏检验检疫局    发布日期:2012-02-29    阅读:53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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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31日,澳大利亚检验检疫局(AQIS)发布公共检疫警告(PQA0788),通报塑料制品中包嵌的植物材料进口条件的适用范围扩大到包含椰壳纤维、木材和竹材。
        新进口条件的具体内容如下:
        该进口条件适用于完全包嵌(即不能自由移动)在不透气和液体的固体介质中的植物材料,包括木材和竹材。
        可接受的包嵌介质包括催化硬质塑料和硬质硅酮、玻璃纤维或类似化合物,通过采用加热、成型或化学工艺使其完全密封在植物材料周围。
        该进口条件不适用于表面层压、涂漆、涂涂料、染色或包裹制品,也不适用于工程或浸渍木材或包括胶合板、单板、压缩农业废弃物/木制品在内的植物产品,以及再造木材或木塑复合材料。
        一、非商业性进口
        1、不需要进口许可证。
        2、每批货物须接受检验,以证实植物材料被完全包嵌,并且不带活体昆虫、树皮和其他生物安全风险材料。
        二、商业性进口
        1、不需要进口许可证。
        2、每批货物在到达澳大利亚前须不带活体昆虫、树皮和其他检疫风险材料。
        3、货物使用的任何包装须清洁、崭新。
        4、货物使用的集装箱、木质包装、托盘或垫木在到达后须接受检验和处理,除非证明已采用AQIS认可的方法进行过处理。
        5、货物如随附可接受的生产商声明将被给予放行,声明内容如下:
        “该产品(产品名称)中使用的植物材料(植物或木材名称)是通过采用(加热和成型工艺或化学工艺)完全包嵌在(使用的介质名称,如玻璃纤维)中。该(包嵌介质名称)不透气和液体,并且植物材料(植物或木材名称)不能自由移动。
货物将接受随机验证检验,以证实植物材料完全包嵌在塑料中,并且确保不带活体昆虫、种子、土壤、动物材料和其他生物安全风险材料。
        6、货物如未随附可接受的生产商声明,将在检疫认可设施内接受检验,以证实植物材料完全包嵌在塑料中,并且不带检疫风险材料。
         7、货物中的植物材料如未完全包嵌或包嵌介质透气或液体,将适用相关植物产品或木制品进口条件。
        此外,该进口条件还规定了提交给AQIS的所有文件须符合最低文件要求政策和非商品信息要求政策。
        新进口条件的详细内容见以下网址:
http://www.aqis.gov.au/icon32/asp/ex_casecontent.asp?intNodeId=8958870&intCommodityId=27914&Types=none&WhichQuery=Go+to+full+text&intSearch=1&LogSessionID=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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