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平台
当前位置:广东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平台通报与召回TBT通报
字体:
0
世界贸易组织
G/TBT/N/CHN/2258
2026-06-04
26-4115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  报
1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中国
2. 负责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3.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 3.2[ ] 7.2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民用水暖炉
ICS:[{"uid":"97.040.20"}]      HS:[{"uid":"732119"}]
5. 通报标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民用水暖炉通用技术条件》



页数:10    使用语言:中文
链接网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6/TBT/CHN/26_02952_00_x.pdf
6. 内容简述:本文件规定了民用水暖煤炉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编码、技术要求、安全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随行技术文件、包装、运输和储存等。本文件适用于以生物质成型燃料、薪柴、民用商品煤为燃料,额定供热量小于100 kW,额定工作压力为常压,出口水温不高于80 ℃的民用水暖炉和兼有炊事功能的民用水暖炉。
7. 目的和理由: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利益;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环境;质量要求
8. 相关文件:
9.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批准后6个月
10.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通报后60天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WTO/TBT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电话:+86 10 57954633/ 57954627 电子信箱:tbt@customs.gov.cn
1
以下2026-06-04的信息根据中国代表团的要求分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民用水暖炉通用技术条件》
本文件规定了民用水暖煤炉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编码、技术要求、安全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随行技术文件、包装、运输和储存等。本文件适用于以生物质成型燃料、薪柴、民用商品煤为燃料,额定供热量小于100 kW,额定工作压力为常压,出口水温不高于80 ℃的民用水暖炉和兼有炊事功能的民用水暖炉。

通报原文:[{"filename":"CHN2258_EN.docx","fileurl":"/uploadtbtsps/tbt/20260604/CHN2258_EN.docx"}]

附件:

相关通报:
    我要评议
    广东省农食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WTO/SPS)信息平台 广东省农业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
    x
    a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