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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SPS/N/EU/943
2026-05-01
26-3270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1
1. 通报成员:欧盟
2. 负责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司电话:+(32 2)29 542 63电子邮件:sps@ec.europa.eu
3. 覆盖的产品: 某些植物来源的产品,包括水果和蔬菜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特定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修订欧洲议会和理事会(EC)396/2005号条例附件二、三和五的欧盟委员会条例草案,涉及某些产品中克百威、抑霉唑、曼地丙胺、丙喹唑磷、精喹禾灵和喹禾糠酯的最大残留限量(与欧洲经济区相关的文本)。


使用语言:英语    页数:29    链接网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6/SPS/EEC/26_02332_00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6/SPS/EEC/26_02332_01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6/SPS/EEC/26_02332_02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6/SPS/EEC/26_02332_03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6/SPS/EEC/26_02332_04_e.pdf
6. 内容简述:

拟议条例草案涉及审查某些食品中克百威、抑霉唑、曼地丙胺、丙喹唑磷、精喹禾灵和喹禾糠酯的现有最大残留限量。根据欧洲食品安全局的风险评估,某些商品中这些物质的最大残留限量会降低,而一些最大残留限量会提高。

7.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动物健康[ ] 植物保护[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X]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食品法典委员会对某些商品中农药抑霉唑和曼地丙胺的最大残留限量。 食品法典最大残留限量清单在 https://www.fao.org/fao-who-codexalimentarius/codex-texts/dbs/pestres/pesticides/en/。[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无
9.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欧洲议会及理事会2005年2月23日(EC)第396/2005号规例,有关植物及动物来源的食品及饲料中或其上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并修订理事会第91/414/EEC号指令。 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ALL/?uri=CELEX%3A32005R0396 - EFSA(2025)。评估欧盟立法中先前实施的已撤销CXL的后备最大残留限量。EFSA杂志,23(3),e9299。 https://doi.org/10.2903/j.efsa.2025.9299 - EFSA(2025)。在第12条MRL审查和修改柑橘类水果中抑霉唑现有最大残留水平后,对确认性数据评估的合理意见。EFSA杂志;23(8):9614,37页。 https://doi.org/10.2903/j.efsa.2025.9614 - EFSA(2023)。关于修改西葫芦、黄瓜和小黄瓜中抑霉唑现有最大残留水平的合理意见。EFSA杂志;21(4):7980,33页。https://efsa.onlinelibrary.wiley.com/doi/10.2903/j.efsa.2025.9614 - EFSA(2023)。为农药残留法典委员会(CCPR)第54届会议准备的欧盟立场提供科学支持。EFSA杂志,21(8), 1-303。https://doi.org/10.2903/j.efsa.2023.8111 - EFSA(2024)。评估欧盟立法中先前实施的已撤销CXL的后备最大残留限量,并审查JMPR对吡磺唑、吡唑氟胺、螺吡啶和四甲酰胺相关毒理学数据的评估。EFSA杂志,22卷4期,e8693。https://doi.org/10.2903/j.efsa.2024.8693 - EFSA(2023)。对审查精喹禾灵、喹禾糠酯和丙喹禾灵的第12条MRL的验证性数据评估以及精喹禾灵现有最大残留水平的修改提出了合理意见。EFSA杂志,22(2):8560。https://doi.org/10.2903/j.efsa.2024.8560(英文版)


10.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11. 拟生效日期:
[X]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本条例应在《欧盟官方公报》公布后的第二十天生效,并在此后六个月内适用。[ ] 贸易促进措施:
12.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13.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14.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司 电话:+(32 2)29 542 63 电子邮件:sps@ec.europa.eu
1
应欧盟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6-05-01如下信息:
修订欧洲议会和理事会(EC)396/2005号条例附件二、三和五的欧盟委员会条例草案,涉及某些产品中克百威、抑霉唑、曼地丙胺、丙喹唑磷、精喹禾灵和喹禾糠酯的最大残留限量(与欧洲经济区相关的文本)。

拟议条例草案涉及审查某些食品中克百威、抑霉唑、曼地丙胺、丙喹唑磷、精喹禾灵和喹禾糠酯的现有最大残留限量。根据欧洲食品安全局的风险评估,某些商品中这些物质的最大残留限量会降低,而一些最大残留限量会提高。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司 电话:+(32 2)29 542 63 电子邮件:sps@ec.europa.eu
1

拟议条例草案涉及审查某些食品中克百威、抑霉唑、曼地丙胺、丙喹唑磷、精喹禾灵和喹禾糠酯的现有最大残留限量。根据欧洲食品安全局的风险评估,某些商品中这些物质的最大残留限量会降低,而一些最大残留限量会提高。

1
1. 通报成员:欧盟
2. 负责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司电话:+(32 2)29 542 63电子邮件:sps@ec.europa.eu
3. 覆盖的产品: 某些植物来源的产品,包括水果和蔬菜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特定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修订欧洲议会和理事会(EC)396/2005号条例附件二、三和五的欧盟委员会条例草案,涉及某些产品中克百威、抑霉唑、曼地丙胺、丙喹唑磷、精喹禾灵和喹禾糠酯的最大残留限量(与欧洲经济区相关的文本)。


页数:29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6/SPS/EEC/26_02332_00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6/SPS/EEC/26_02332_01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6/SPS/EEC/26_02332_02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6/SPS/EEC/26_02332_03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6/SPS/EEC/26_02332_04_e.pdf
6. 内容简述:

拟议条例草案涉及审查某些食品中克百威、抑霉唑、曼地丙胺、丙喹唑磷、精喹禾灵和喹禾糠酯的现有最大残留限量。根据欧洲食品安全局的风险评估,某些商品中这些物质的最大残留限量会降低,而一些最大残留限量会提高。

7.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动物健康[ ] 植物保护[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9.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X]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食品法典委员会对某些商品中农药抑霉唑和曼地丙胺的最大残留限量。 食品法典最大残留限量清单在 https://www.fao.org/fao-who-codexalimentarius/codex-texts/dbs/pestres/pesticides/en/。[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无
10.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欧洲议会及理事会2005年2月23日(EC)第396/2005号规例,有关植物及动物来源的食品及饲料中或其上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并修订理事会第91/414/EEC号指令。 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ALL/?uri=CELEX%3A32005R0396 - EFSA(2025)。评估欧盟立法中先前实施的已撤销CXL的后备最大残留限量。EFSA杂志,23(3),e9299。 https://doi.org/10.2903/j.efsa.2025.9299 - EFSA(2025)。在第12条MRL审查和修改柑橘类水果中抑霉唑现有最大残留水平后,对确认性数据评估的合理意见。EFSA杂志;23(8):9614,37页。 https://doi.org/10.2903/j.efsa.2025.9614 - EFSA(2023)。关于修改西葫芦、黄瓜和小黄瓜中抑霉唑现有最大残留水平的合理意见。EFSA杂志;21(4):7980,33页。https://efsa.onlinelibrary.wiley.com/doi/10.2903/j.efsa.2025.9614 - EFSA(2023)。为农药残留法典委员会(CCPR)第54届会议准备的欧盟立场提供科学支持。EFSA杂志,21(8), 1-303。https://doi.org/10.2903/j.efsa.2023.8111 - EFSA(2024)。评估欧盟立法中先前实施的已撤销CXL的后备最大残留限量,并审查JMPR对吡磺唑、吡唑氟胺、螺吡啶和四甲酰胺相关毒理学数据的评估。EFSA杂志,22卷4期,e8693。https://doi.org/10.2903/j.efsa.2024.8693 - EFSA(2023)。对审查精喹禾灵、喹禾糠酯和丙喹禾灵的第12条MRL的验证性数据评估以及精喹禾灵现有最大残留水平的修改提出了合理意见。EFSA杂志,22(2):8560。https://doi.org/10.2903/j.efsa.2024.8560(英文版)


11.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12. 拟生效日期:
[X]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本条例应在《欧盟官方公报》公布后的第二十天生效,并在此后六个月内适用。[ ] 贸易促进措施:
13.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14.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15.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司 电话:+(32 2)29 542 63 电子邮件:sps@ec.europa.eu
1
应欧盟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6-05-01如下信息:
通报标题:修订欧洲议会和理事会(EC)396/2005号条例附件二、三和五的欧盟委员会条例草案,涉及某些产品中克百威、抑霉唑、曼地丙胺、丙喹唑磷、精喹禾灵和喹禾糠酯的最大残留限量(与欧洲经济区相关的文本)。
内容简述:

拟议条例草案涉及审查某些食品中克百威、抑霉唑、曼地丙胺、丙喹唑磷、精喹禾灵和喹禾糠酯的现有最大残留限量。根据欧洲食品安全局的风险评估,某些商品中这些物质的最大残留限量会降低,而一些最大残留限量会提高。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司 电话:+(32 2)29 542 63 电子邮件:sps@ec.europa.eu
1
应欧盟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6-05-01如下信息:
通报标题:修订欧洲议会和理事会(EC)396/2005号条例附件二、三和五的欧盟委员会条例草案,涉及某些产品中克百威、抑霉唑、曼地丙胺、丙喹唑磷、精喹禾灵和喹禾糠酯的最大残留限量(与欧洲经济区相关的文本)。

拟议条例草案涉及审查某些食品中克百威、抑霉唑、曼地丙胺、丙喹唑磷、精喹禾灵和喹禾糠酯的现有最大残留限量。根据欧洲食品安全局的风险评估,某些商品中这些物质的最大残留限量会降低,而一些最大残留限量会提高。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司 电话:+(32 2)29 542 63 电子邮件: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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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通报成员:欧盟
2. 通报标题:

修订欧洲议会和理事会(EC)396/2005号条例附件二、三和五的欧盟委员会条例草案,涉及某些产品中克百威、抑霉唑、曼地丙胺、丙喹唑磷、精喹禾灵和喹禾糠酯的最大残留限量(与欧洲经济区相关的文本)。


使用语言:英语    页数:29    链接网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6/SPS/EEC/26_02332_00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6/SPS/EEC/26_02332_01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6/SPS/EEC/26_02332_02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6/SPS/EEC/26_02332_03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6/SPS/EEC/26_02332_04_e.pdf
3. 相关方:[ ] 国家通报机构[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司电话:+(32 2)29 542 63电子邮件:sps@ec.europa.eu
4. 覆盖的产品: 某些植物来源的产品,包括水果和蔬菜
5. 等效性承认的确定以及任何相关程序或法规生效的日期(年/月/日): [X]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本条例应在《欧盟官方公报》公布后的第二十天生效,并在此后六个月内适用。[ ] 贸易促进措施:
6. 内容简述:

拟议条例草案涉及审查某些食品中克百威、抑霉唑、曼地丙胺、丙喹唑磷、精喹禾灵和喹禾糠酯的现有最大残留限量。根据欧洲食品安全局的风险评估,某些商品中这些物质的最大残留限量会降低,而一些最大残留限量会提高。

7.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司 电话:+(32 2)29 542 63 电子邮件:sps@ec.europa.eu

通报原文:[{"filename":"EU943_EN.docx","fileurl":"/uploadtbtsps/sps/20260501/EU943_EN.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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