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
| 2. | 负责机构:环境部 |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 3.2[ ] 7.2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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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盖的产品:(I)开关和继电器。(II)一般照明用高压汞灯。(III)一般照明用30瓦或以下自镇流荧光灯。(IV)电子显示器用冷阴极荧光灯和外电极荧光灯。(V)体积描记器中使用的应变计。(VI)汞真空泵。(VII)轮胎平衡器和车轮平衡重。(VIII)照相胶片和相纸。(IX)卫星、航天器或空间飞行器用推进剂。(X)电气和电子测量仪器,如熔体压力传感器、变送器和传感器。(XI)非电子测量仪器,如气压计、湿度计、压力计(包括体温计)和血压计。(XII)使用卤磷酸盐荧光粉的一般照明用线性和非线性荧光灯。(XIII)使用三波段rtnum asc,addtime d
ICS:[] HS:[] |
| 5. |
通报标题:《限制含汞产品进口公告》修正草案;页数:5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 6. | 内容简述:《限制含汞产品进口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自2020年8月25日生效以来尚未修订。本次公告修正草案除了原先已禁止进口的含汞产品外,进一步禁止含汞产品及电子测量仪器的进口,以加强国内汞管理,并与联合国《关于汞的水俣公约》保持一致。 |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环境保护 |
| 8. | 相关文件: 政府公报,第032卷,第031期,2026年2月13日 (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e_detail.do?metaid=163708) 《废弃物清理法》 相关通报: • G/TBT/N/TPKM/405 |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2026年5月19日;[X]距通报60天;指定处理有关通报意见的机构或当局的联系方式:经济部标准检验局 地址:100 台北市中正区济南路一段4号 电话:+(886-2) 23431700 #1566 传真:+(886-2) 23431804 电子邮件:tbtenq@bsmi.gov.tw |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6/TBT/TPKM/26_01585_00_x.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6/TBT/TPKM/26_01585_00_e.pdf WTO TBT咨询点,电子邮件:tbtenq@bsm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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