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报成员:马来西亚 |
| 2. | 负责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马来西亚渔业部渔业生物安全司 马来西亚普特拉贾亚联邦政府行政中心 62628 Putrajaya 62628 电话:+(603)8870 4606 传真:+(603)8890 3794 电子邮件:spsdof@dof.gov.my |
| 3. | 覆盖的产品: 活虾(包括亲虾和幼体) |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特定地区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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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通报标题:对拟向马来西亚出口活虾(包括亲虾和后虾)的外国孵化场实施生物安全检查的通知。使用语言:英语 页数:4 链接网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6/SPS/MYS/26_01401_00_e.pdf |
| 6. | 内容简述:马来西亚渔业部打算对希望向马来西亚出口活虾(包括亲虾和后幼虫)的外国孵化场进行生物安全检查和核查访问。该措施旨在加强遵守马来西亚水生动物健康和生物安全要求的保证,并防止严重的跨境水生动物疾病的传入,符合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的水生动物健康法规。检查将在基于风险和透明的基础上进行,与出口国主管当局协商,并符合世贸组织《实施卫生和植物检疫措施协定》(SPS协定)下的等同和相互承认原则。 |
| 7. |
目的和理由:
[ ] 食品安全[X] 动物健康[ ] 植物保护[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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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X]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第5节(贸易措施、进出口程序和卫生认证)
第5.3章,与《世界贸易组织实施卫生和植物检疫措施协定》有关的WOAH程序
第5.9章,水生动物抵达时适用的卫生措施[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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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985年渔业法、WOAH水生动物健康法规 |
| 10. |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
| 11. |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2026年6月1日[ ] 贸易促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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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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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马来西亚渔业部渔业生物安全司
马来西亚普特拉贾亚联邦政府行政中心
62628 Putrajaya 62628
电话:+(603)8870 4606
传真:+(603)8890 3794
电子邮件:spsdof@dof.gov.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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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马来西亚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6-03-16如下信息: 对拟向马来西亚出口活虾(包括亲虾和后虾)的外国孵化场实施生物安全检查的通知。
马来西亚渔业部打算对希望向马来西亚出口活虾(包括亲虾和后幼虫)的外国孵化场进行生物安全检查和核查访问。该措施旨在加强遵守马来西亚水生动物健康和生物安全要求的保证,并防止严重的跨境水生动物疾病的传入,符合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的水生动物健康法规。检查将在基于风险和透明的基础上进行,与出口国主管当局协商,并符合世贸组织《实施卫生和植物检疫措施协定》(SPS协定)下的等同和相互承认原则。
|
|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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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马来西亚渔业部渔业生物安全司
马来西亚普特拉贾亚联邦政府行政中心
62628 Putrajaya 62628
电话:+(603)8870 4606
传真:+(603)8890 3794
电子邮件:spsdof@dof.gov.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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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来西亚渔业部打算对希望向马来西亚出口活虾(包括亲虾和后幼虫)的外国孵化场进行生物安全检查和核查访问。该措施旨在加强遵守马来西亚水生动物健康和生物安全要求的保证,并防止严重的跨境水生动物疾病的传入,符合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的水生动物健康法规。检查将在基于风险和透明的基础上进行,与出口国主管当局协商,并符合世贸组织《实施卫生和植物检疫措施协定》(SPS协定)下的等同和相互承认原则。 |
| 1. | 通报成员:马来西亚 |
| 2. | 负责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马来西亚渔业部渔业生物安全司 马来西亚普特拉贾亚联邦政府行政中心 62628 Putrajaya 62628 电话:+(603)8870 4606 传真:+(603)8890 3794 电子邮件:spsdof@dof.gov.my |
| 3. | 覆盖的产品: 活虾(包括亲虾和幼体) |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特定地区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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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通报标题:对拟向马来西亚出口活虾(包括亲虾和后虾)的外国孵化场实施生物安全检查的通知。页数:4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6/SPS/MYS/26_01401_00_e.pdf |
| 6. | 内容简述:马来西亚渔业部打算对希望向马来西亚出口活虾(包括亲虾和后幼虫)的外国孵化场进行生物安全检查和核查访问。该措施旨在加强遵守马来西亚水生动物健康和生物安全要求的保证,并防止严重的跨境水生动物疾病的传入,符合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的水生动物健康法规。检查将在基于风险和透明的基础上进行,与出口国主管当局协商,并符合世贸组织《实施卫生和植物检疫措施协定》(SPS协定)下的等同和相互承认原则。 |
| 7. |
目的和理由:
[ ] 食品安全[X] 动物健康[ ] 植物保护[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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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
| 9.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X]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第5节(贸易措施、进出口程序和卫生认证)
第5.3章,与《世界贸易组织实施卫生和植物检疫措施协定》有关的WOAH程序
第5.9章,水生动物抵达时适用的卫生措施[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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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1985年渔业法、WOAH水生动物健康法规 |
| 11. |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
| 12. |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2026年6月1日[ ] 贸易促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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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14.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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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马来西亚渔业部渔业生物安全司
马来西亚普特拉贾亚联邦政府行政中心
62628 Putrajaya 62628
电话:+(603)8870 4606
传真:+(603)8890 3794
电子邮件:spsdof@dof.gov.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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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马来西亚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6-03-16如下信息: |
| 通报标题:对拟向马来西亚出口活虾(包括亲虾和后虾)的外国孵化场实施生物安全检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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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述:
马来西亚渔业部打算对希望向马来西亚出口活虾(包括亲虾和后幼虫)的外国孵化场进行生物安全检查和核查访问。该措施旨在加强遵守马来西亚水生动物健康和生物安全要求的保证,并防止严重的跨境水生动物疾病的传入,符合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的水生动物健康法规。检查将在基于风险和透明的基础上进行,与出口国主管当局协商,并符合世贸组织《实施卫生和植物检疫措施协定》(SPS协定)下的等同和相互承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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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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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马来西亚渔业部渔业生物安全司
马来西亚普特拉贾亚联邦政府行政中心
62628 Putrajaya 62628
电话:+(603)8870 4606
传真:+(603)8890 3794
电子邮件:spsdof@dof.gov.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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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马来西亚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6-03-16如下信息: |
| 通报标题:对拟向马来西亚出口活虾(包括亲虾和后虾)的外国孵化场实施生物安全检查的通知。 |
| 马来西亚渔业部打算对希望向马来西亚出口活虾(包括亲虾和后幼虫)的外国孵化场进行生物安全检查和核查访问。该措施旨在加强遵守马来西亚水生动物健康和生物安全要求的保证,并防止严重的跨境水生动物疾病的传入,符合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的水生动物健康法规。检查将在基于风险和透明的基础上进行,与出口国主管当局协商,并符合世贸组织《实施卫生和植物检疫措施协定》(SPS协定)下的等同和相互承认原则。 |
|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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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马来西亚渔业部渔业生物安全司
马来西亚普特拉贾亚联邦政府行政中心
62628 Putrajaya 62628
电话:+(603)8870 4606
传真:+(603)8890 3794
电子邮件:spsdof@dof.gov.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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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通报成员:马来西亚 |
| 2. |
通报标题:对拟向马来西亚出口活虾(包括亲虾和后虾)的外国孵化场实施生物安全检查的通知。使用语言:英语 页数:4 链接网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6/SPS/MYS/26_01401_00_e.pdf |
| 3. | 相关方:[ ] 国家通报机构[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马来西亚渔业部渔业生物安全司 马来西亚普特拉贾亚联邦政府行政中心 62628 Putrajaya 62628 电话:+(603)8870 4606 传真:+(603)8890 3794 电子邮件:spsdof@dof.gov.my |
| 4. | 覆盖的产品: 活虾(包括亲虾和幼体) |
| 5. | 等效性承认的确定以及任何相关程序或法规生效的日期(年/月/日):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2026年6月1日[ ] 贸易促进措施: |
| 6. | 内容简述:马来西亚渔业部打算对希望向马来西亚出口活虾(包括亲虾和后幼虫)的外国孵化场进行生物安全检查和核查访问。该措施旨在加强遵守马来西亚水生动物健康和生物安全要求的保证,并防止严重的跨境水生动物疾病的传入,符合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的水生动物健康法规。检查将在基于风险和透明的基础上进行,与出口国主管当局协商,并符合世贸组织《实施卫生和植物检疫措施协定》(SPS协定)下的等同和相互承认原则。 |
| 7.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马来西亚渔业部渔业生物安全司
马来西亚普特拉贾亚联邦政府行政中心
62628 Putrajaya 62628
电话:+(603)8870 4606
传真:+(603)8890 3794
电子邮件:spsdof@dof.gov.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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