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报成员:欧盟 |
| 2. | 负责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欧盟委员会 卫生和食品安全司,A4单元-多边国际关系 Rue Froissart 101B-1049 Brussels 电话:+(32 2)29 542 63 电子邮件:sps@ec.europa.eu |
| 3. | 覆盖的产品: 食品 |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特定地区或国家
|
| 5. |
通报标题:委员会2026年1月28日(EU)2026/196条例修订了欧洲议会和理事会(EC)1333/2008号条例关于角叉菜胶(E 407)、刺槐豆胶(E 410)、瓜尔胶(E 412)、阿拉伯胶(阿拉伯树胶)(E 414)、黄原胶(E 415)、果胶(E 440)和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E 1450)的使用,以及委员会条例(EU)231/2012号关于刺槐豆胶(E 410)、瓜尔胶(E 412)、阿拉伯树胶(阿拉伯树胶)(E 414)、黄原胶(E 415)、果胶(E 440)和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E 1450)(E 415)、果胶(E 440)和淀粉钠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E 1450)的规范(与欧洲经济区相关的文本)。使用语言:英语 页数:18 链接网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6/SPS/EEC/26_01264_00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6/SPS/EEC/26_01264_00_f.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6/SPS/EEC/26_01264_00_s.pdf |
| 6. | 内容简述:委员会条例(EU)2026/196修订了(EC)333/2008条例关于角叉菜胶(E 407)、刺槐豆胶(E 410)、瓜尔胶(E 412)、阿拉伯胶(阿拉伯胶)(E 414)、黄原胶(E 415)、果胶(E 440)和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E 1450)使用的,以及关于刺槐豆胶(E 410)、瓜尔胶(E 412)、阿拉伯胶(阿拉伯胶)(E 414)、黄原胶(E 415)、果胶(E 440)和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E 1450)规格的(EU)委员会法规231/2012。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在欧盟批准的食品添加剂重新评估计划的背景下对上述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进行了重新评估。EFSA在对上述食品添加剂重新评价后续行动的科学意见中,建议对现有的欧盟规范进行一些修改。根据EFSA的意见,该措施草案建议降低或包括作为杂质存在的有毒元素的最大限量,包括作为杂质存在的铝的最大限量,包括最大蛋白质含量,并协调不同亲水胶体之间的微生物标准。由于提交的瓜尔胶(E 412)数据不足以支持在婴幼儿食品中的安全使用,措施草案建议撤销瓜尔胶在相关食品类别中的授权。关于EFSA关于黄原胶(E415)不存在残留酶活性的建议,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有去除或灭活酶以避免与添加了E415的食品反应的步骤。对于刺槐豆胶(E 410)、果胶(E 440)和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E 1450),草案建议降低其在婴幼儿食品中的最高水平,因为与确定的参考点相比,这些食品的膳食暴露量过高。 |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动物健康[ ] 植物保护[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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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X]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食品添加剂法典通用标准- Codex Stan 192-1995
食品添加剂法典规范列表- CXA 6-2025[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无
|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刺槐豆胶(E 410)作为食品添加剂的重新评估,EFSA杂志2017;15(1):4646(https://doi.org/10.2903/j.efsa.2017.4646)
- 刺槐豆胶(E 410)作为16周以下婴儿食品中的食品添加剂的重新评估及其作为用于所有人群食品的食品添加剂的重新评估的后续行动,EFSA Journal 2023;21(2):7775(https://doi.org/10.2903/j.efsa.2023.7775)
- 瓜尔胶(E 412)作为食品添加剂的重新评估,EFSA Journal 2017;15(2):4669(https://doi.org/10.2903/j.efsa.2017.4669)
- 瓜尔胶(E 412)作为16周以下婴儿食品中的食品添加剂的重新评估及其作为用于所有人群的食品中的食品添加剂的重新评估,EFSA Journal 2024;22:e8748(https://doi.org/10.2903/j.efsa.2024.8748)
- 阿拉伯树胶(E 414)作为食品添加剂的重新评估,EFSA Journal 2017;15(4):4741(https://doi.org/10.2903/j.efsa.2017.4741)关于阿拉伯树胶(E 414)作为16周以下婴儿食品中的食品添加剂的重新评估及其作为用于所有人群的食品中的食品添加剂的重新评估的后续行动的意见,EFSA Journal 2019;17(12):5922(https://doi.org/10.2903/j.efsa.2019.5922)作为食品添加剂的黄原胶(E 415)的重新评估,EFSA Journal 2017;15(7):4909(https://doi.org/10.2903/j.efsa.2017.4909)黄原胶(E 415)作为16周以下婴儿食品中的食品添加剂的重新评估及其作为用于所有人群的食品中的食品添加剂的重新评估的后续行动,EFSA Journal 2023;21(5):7951(https://doi.org/10.2903/j.efsa.2023.7951)果胶(E 440i)和酰胺化果胶(E 440ii)作为食品添加剂的重新评估,EFSA Journal 2017;15(7):4866(https://doi.org/10.2903/j.efsa.2017.4866)关于重新评估果胶(E 440i)和酰胺化果胶(E 440ii)作为16周以下婴儿食品中的食品添加剂的意见以及对其作为用于所有人群的食品中的食品添加剂的重新评估的后续行动,EFSA杂志2021;19(1):6387(https://doi.org/10.2903/j.efsa.2021.6387)作为食品添加剂的氧化淀粉(E 1404)、磷酸单淀粉(E 1410)、磷酸二淀粉(E 1412)、磷酸二淀粉(E 1413)、乙酰化磷酸二淀粉(E 1414)、乙酰化淀粉(E 1420)、乙酰化己二酸二淀粉(E 1422)、羟丙基淀粉(E 1440)、羟丙基二淀粉磷酸(E 1442)、淀粉辛烯基琥珀酸钠(E 1450)、乙酰化氧化淀粉(E 1451)和淀粉辛烯基琥珀酸铝(E 1452)的再评价,EFSA Journal 2017;15(10):4911(https://doi.org/10.2903/j.efsa.2017.4911)关于淀粉辛烯基琥珀酸钠(E 1450)作为16周以下婴儿食品中的食品添加剂的重新评估及其作为用于所有人群的食品中的食品添加剂的重新评估的后续行动的意见,EFSA Journal 2020;18(8):5874(https://doi.org/10.2903/j.efsa.2020.5874)(有英文版) |
| 10. |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
| 11. |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本条例应在《欧盟官方公报》公布后的第二十天生效。
根据食品类别,它将从2026年8月18日或2027年4月27日起适用。[ ] 贸易促进措施:
|
| 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欧盟委员会
卫生和食品安全司,A4单元-多边国际关系
Rue Froissart 101B-1049 Brussels
电话:+(32 2)29 542 63
电子邮件:sps@ec.europa.eu
|
|
应欧盟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6-03-05如下信息: 委员会2026年1月28日(EU)2026/196条例修订了欧洲议会和理事会(EC)1333/2008号条例关于角叉菜胶(E 407)、刺槐豆胶(E 410)、瓜尔胶(E 412)、阿拉伯胶(阿拉伯树胶)(E 414)、黄原胶(E 415)、果胶(E 440)和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E 1450)的使用,以及委员会条例(EU)231/2012号关于刺槐豆胶(E 410)、瓜尔胶(E 412)、阿拉伯树胶(阿拉伯树胶)(E 414)、黄原胶(E 415)、果胶(E 440)和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E 1450)(E 415)、果胶(E 440)和淀粉钠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E 1450)的规范(与欧洲经济区相关的文本)。
委员会条例(EU)2026/196修订了(EC)333/2008条例关于角叉菜胶(E 407)、刺槐豆胶(E 410)、瓜尔胶(E 412)、阿拉伯胶(阿拉伯胶)(E 414)、黄原胶(E 415)、果胶(E 440)和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E 1450)使用的,以及关于刺槐豆胶(E 410)、瓜尔胶(E 412)、阿拉伯胶(阿拉伯胶)(E 414)、黄原胶(E 415)、果胶(E 440)和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E 1450)规格的(EU)委员会法规231/2012。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在欧盟批准的食品添加剂重新评估计划的背景下对上述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进行了重新评估。EFSA在对上述食品添加剂重新评价后续行动的科学意见中,建议对现有的欧盟规范进行一些修改。根据EFSA的意见,该措施草案建议降低或包括作为杂质存在的有毒元素的最大限量,包括作为杂质存在的铝的最大限量,包括最大蛋白质含量,并协调不同亲水胶体之间的微生物标准。由于提交的瓜尔胶(E 412)数据不足以支持在婴幼儿食品中的安全使用,措施草案建议撤销瓜尔胶在相关食品类别中的授权。关于EFSA关于黄原胶(E415)不存在残留酶活性的建议,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有去除或灭活酶以避免与添加了E415的食品反应的步骤。对于刺槐豆胶(E 410)、果胶(E 440)和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E 1450),草案建议降低其在婴幼儿食品中的最高水平,因为与确定的参考点相比,这些食品的膳食暴露量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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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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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欧盟委员会
卫生和食品安全司,A4单元-多边国际关系
Rue Froissart 101B-1049 Brussels
电话:+(32 2)29 542 63
电子邮件: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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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员会条例(EU)2026/196修订了(EC)333/2008条例关于角叉菜胶(E 407)、刺槐豆胶(E 410)、瓜尔胶(E 412)、阿拉伯胶(阿拉伯胶)(E 414)、黄原胶(E 415)、果胶(E 440)和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E 1450)使用的,以及关于刺槐豆胶(E 410)、瓜尔胶(E 412)、阿拉伯胶(阿拉伯胶)(E 414)、黄原胶(E 415)、果胶(E 440)和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E 1450)规格的(EU)委员会法规231/2012。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在欧盟批准的食品添加剂重新评估计划的背景下对上述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进行了重新评估。EFSA在对上述食品添加剂重新评价后续行动的科学意见中,建议对现有的欧盟规范进行一些修改。根据EFSA的意见,该措施草案建议降低或包括作为杂质存在的有毒元素的最大限量,包括作为杂质存在的铝的最大限量,包括最大蛋白质含量,并协调不同亲水胶体之间的微生物标准。由于提交的瓜尔胶(E 412)数据不足以支持在婴幼儿食品中的安全使用,措施草案建议撤销瓜尔胶在相关食品类别中的授权。关于EFSA关于黄原胶(E415)不存在残留酶活性的建议,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有去除或灭活酶以避免与添加了E415的食品反应的步骤。对于刺槐豆胶(E 410)、果胶(E 440)和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E 1450),草案建议降低其在婴幼儿食品中的最高水平,因为与确定的参考点相比,这些食品的膳食暴露量过高。 |
| 1. | 通报成员:欧盟 |
| 2. | 负责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欧盟委员会 卫生和食品安全司,A4单元-多边国际关系 Rue Froissart 101B-1049 Brussels 电话:+(32 2)29 542 63 电子邮件:sps@ec.europa.eu |
| 3. | 覆盖的产品: 食品 |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特定地区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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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通报标题:委员会2026年1月28日(EU)2026/196条例修订了欧洲议会和理事会(EC)1333/2008号条例关于角叉菜胶(E 407)、刺槐豆胶(E 410)、瓜尔胶(E 412)、阿拉伯胶(阿拉伯树胶)(E 414)、黄原胶(E 415)、果胶(E 440)和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E 1450)的使用,以及委员会条例(EU)231/2012号关于刺槐豆胶(E 410)、瓜尔胶(E 412)、阿拉伯树胶(阿拉伯树胶)(E 414)、黄原胶(E 415)、果胶(E 440)和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E 1450)(E 415)、果胶(E 440)和淀粉钠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E 1450)的规范(与欧洲经济区相关的文本)。页数:18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6/SPS/EEC/26_01264_00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6/SPS/EEC/26_01264_00_f.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6/SPS/EEC/26_01264_00_s.pdf |
| 6. | 内容简述:委员会条例(EU)2026/196修订了(EC)333/2008条例关于角叉菜胶(E 407)、刺槐豆胶(E 410)、瓜尔胶(E 412)、阿拉伯胶(阿拉伯胶)(E 414)、黄原胶(E 415)、果胶(E 440)和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E 1450)使用的,以及关于刺槐豆胶(E 410)、瓜尔胶(E 412)、阿拉伯胶(阿拉伯胶)(E 414)、黄原胶(E 415)、果胶(E 440)和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E 1450)规格的(EU)委员会法规231/2012。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在欧盟批准的食品添加剂重新评估计划的背景下对上述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进行了重新评估。EFSA在对上述食品添加剂重新评价后续行动的科学意见中,建议对现有的欧盟规范进行一些修改。根据EFSA的意见,该措施草案建议降低或包括作为杂质存在的有毒元素的最大限量,包括作为杂质存在的铝的最大限量,包括最大蛋白质含量,并协调不同亲水胶体之间的微生物标准。由于提交的瓜尔胶(E 412)数据不足以支持在婴幼儿食品中的安全使用,措施草案建议撤销瓜尔胶在相关食品类别中的授权。关于EFSA关于黄原胶(E415)不存在残留酶活性的建议,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有去除或灭活酶以避免与添加了E415的食品反应的步骤。对于刺槐豆胶(E 410)、果胶(E 440)和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E 1450),草案建议降低其在婴幼儿食品中的最高水平,因为与确定的参考点相比,这些食品的膳食暴露量过高。 |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动物健康[ ] 植物保护[ ]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8.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
| 9.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X]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食品添加剂法典通用标准- Codex Stan 192-1995
食品添加剂法典规范列表- CXA 6-2025[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无
|
| 10.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刺槐豆胶(E 410)作为食品添加剂的重新评估,EFSA杂志2017;15(1):4646(https://doi.org/10.2903/j.efsa.2017.4646)
- 刺槐豆胶(E 410)作为16周以下婴儿食品中的食品添加剂的重新评估及其作为用于所有人群食品的食品添加剂的重新评估的后续行动,EFSA Journal 2023;21(2):7775(https://doi.org/10.2903/j.efsa.2023.7775)
- 瓜尔胶(E 412)作为食品添加剂的重新评估,EFSA Journal 2017;15(2):4669(https://doi.org/10.2903/j.efsa.2017.4669)
- 瓜尔胶(E 412)作为16周以下婴儿食品中的食品添加剂的重新评估及其作为用于所有人群的食品中的食品添加剂的重新评估,EFSA Journal 2024;22:e8748(https://doi.org/10.2903/j.efsa.2024.8748)
- 阿拉伯树胶(E 414)作为食品添加剂的重新评估,EFSA Journal 2017;15(4):4741(https://doi.org/10.2903/j.efsa.2017.4741)关于阿拉伯树胶(E 414)作为16周以下婴儿食品中的食品添加剂的重新评估及其作为用于所有人群的食品中的食品添加剂的重新评估的后续行动的意见,EFSA Journal 2019;17(12):5922(https://doi.org/10.2903/j.efsa.2019.5922)作为食品添加剂的黄原胶(E 415)的重新评估,EFSA Journal 2017;15(7):4909(https://doi.org/10.2903/j.efsa.2017.4909)黄原胶(E 415)作为16周以下婴儿食品中的食品添加剂的重新评估及其作为用于所有人群的食品中的食品添加剂的重新评估的后续行动,EFSA Journal 2023;21(5):7951(https://doi.org/10.2903/j.efsa.2023.7951)果胶(E 440i)和酰胺化果胶(E 440ii)作为食品添加剂的重新评估,EFSA Journal 2017;15(7):4866(https://doi.org/10.2903/j.efsa.2017.4866)关于重新评估果胶(E 440i)和酰胺化果胶(E 440ii)作为16周以下婴儿食品中的食品添加剂的意见以及对其作为用于所有人群的食品中的食品添加剂的重新评估的后续行动,EFSA杂志2021;19(1):6387(https://doi.org/10.2903/j.efsa.2021.6387)作为食品添加剂的氧化淀粉(E 1404)、磷酸单淀粉(E 1410)、磷酸二淀粉(E 1412)、磷酸二淀粉(E 1413)、乙酰化磷酸二淀粉(E 1414)、乙酰化淀粉(E 1420)、乙酰化己二酸二淀粉(E 1422)、羟丙基淀粉(E 1440)、羟丙基二淀粉磷酸(E 1442)、淀粉辛烯基琥珀酸钠(E 1450)、乙酰化氧化淀粉(E 1451)和淀粉辛烯基琥珀酸铝(E 1452)的再评价,EFSA Journal 2017;15(10):4911(https://doi.org/10.2903/j.efsa.2017.4911)关于淀粉辛烯基琥珀酸钠(E 1450)作为16周以下婴儿食品中的食品添加剂的重新评估及其作为用于所有人群的食品中的食品添加剂的重新评估的后续行动的意见,EFSA Journal 2020;18(8):5874(https://doi.org/10.2903/j.efsa.2020.5874)(有英文版) |
| 11. |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
| 12. |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本条例应在《欧盟官方公报》公布后的第二十天生效。
根据食品类别,它将从2026年8月18日或2027年4月27日起适用。[ ] 贸易促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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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14.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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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欧盟委员会
卫生和食品安全司,A4单元-多边国际关系
Rue Froissart 101B-1049 Brussels
电话:+(32 2)29 542 63
电子邮件: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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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欧盟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6-03-05如下信息: |
| 通报标题:委员会2026年1月28日(EU)2026/196条例修订了欧洲议会和理事会(EC)1333/2008号条例关于角叉菜胶(E 407)、刺槐豆胶(E 410)、瓜尔胶(E 412)、阿拉伯胶(阿拉伯树胶)(E 414)、黄原胶(E 415)、果胶(E 440)和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E 1450)的使用,以及委员会条例(EU)231/2012号关于刺槐豆胶(E 410)、瓜尔胶(E 412)、阿拉伯树胶(阿拉伯树胶)(E 414)、黄原胶(E 415)、果胶(E 440)和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E 1450)(E 415)、果胶(E 440)和淀粉钠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E 1450)的规范(与欧洲经济区相关的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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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述:
委员会条例(EU)2026/196修订了(EC)333/2008条例关于角叉菜胶(E 407)、刺槐豆胶(E 410)、瓜尔胶(E 412)、阿拉伯胶(阿拉伯胶)(E 414)、黄原胶(E 415)、果胶(E 440)和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E 1450)使用的,以及关于刺槐豆胶(E 410)、瓜尔胶(E 412)、阿拉伯胶(阿拉伯胶)(E 414)、黄原胶(E 415)、果胶(E 440)和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E 1450)规格的(EU)委员会法规231/2012。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在欧盟批准的食品添加剂重新评估计划的背景下对上述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进行了重新评估。EFSA在对上述食品添加剂重新评价后续行动的科学意见中,建议对现有的欧盟规范进行一些修改。根据EFSA的意见,该措施草案建议降低或包括作为杂质存在的有毒元素的最大限量,包括作为杂质存在的铝的最大限量,包括最大蛋白质含量,并协调不同亲水胶体之间的微生物标准。由于提交的瓜尔胶(E 412)数据不足以支持在婴幼儿食品中的安全使用,措施草案建议撤销瓜尔胶在相关食品类别中的授权。关于EFSA关于黄原胶(E415)不存在残留酶活性的建议,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有去除或灭活酶以避免与添加了E415的食品反应的步骤。对于刺槐豆胶(E 410)、果胶(E 440)和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E 1450),草案建议降低其在婴幼儿食品中的最高水平,因为与确定的参考点相比,这些食品的膳食暴露量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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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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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欧盟委员会
卫生和食品安全司,A4单元-多边国际关系
Rue Froissart 101B-1049 Brussels
电话:+(32 2)29 542 63
电子邮件: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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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欧盟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6-03-05如下信息: |
| 通报标题:委员会2026年1月28日(EU)2026/196条例修订了欧洲议会和理事会(EC)1333/2008号条例关于角叉菜胶(E 407)、刺槐豆胶(E 410)、瓜尔胶(E 412)、阿拉伯胶(阿拉伯树胶)(E 414)、黄原胶(E 415)、果胶(E 440)和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E 1450)的使用,以及委员会条例(EU)231/2012号关于刺槐豆胶(E 410)、瓜尔胶(E 412)、阿拉伯树胶(阿拉伯树胶)(E 414)、黄原胶(E 415)、果胶(E 440)和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E 1450)(E 415)、果胶(E 440)和淀粉钠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E 1450)的规范(与欧洲经济区相关的文本)。 |
| 委员会条例(EU)2026/196修订了(EC)333/2008条例关于角叉菜胶(E 407)、刺槐豆胶(E 410)、瓜尔胶(E 412)、阿拉伯胶(阿拉伯胶)(E 414)、黄原胶(E 415)、果胶(E 440)和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E 1450)使用的,以及关于刺槐豆胶(E 410)、瓜尔胶(E 412)、阿拉伯胶(阿拉伯胶)(E 414)、黄原胶(E 415)、果胶(E 440)和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E 1450)规格的(EU)委员会法规231/2012。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在欧盟批准的食品添加剂重新评估计划的背景下对上述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进行了重新评估。EFSA在对上述食品添加剂重新评价后续行动的科学意见中,建议对现有的欧盟规范进行一些修改。根据EFSA的意见,该措施草案建议降低或包括作为杂质存在的有毒元素的最大限量,包括作为杂质存在的铝的最大限量,包括最大蛋白质含量,并协调不同亲水胶体之间的微生物标准。由于提交的瓜尔胶(E 412)数据不足以支持在婴幼儿食品中的安全使用,措施草案建议撤销瓜尔胶在相关食品类别中的授权。关于EFSA关于黄原胶(E415)不存在残留酶活性的建议,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有去除或灭活酶以避免与添加了E415的食品反应的步骤。对于刺槐豆胶(E 410)、果胶(E 440)和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E 1450),草案建议降低其在婴幼儿食品中的最高水平,因为与确定的参考点相比,这些食品的膳食暴露量过高。 |
|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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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欧盟委员会
卫生和食品安全司,A4单元-多边国际关系
Rue Froissart 101B-1049 Brussels
电话:+(32 2)29 542 63
电子邮件: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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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通报成员:欧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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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标题:委员会2026年1月28日(EU)2026/196条例修订了欧洲议会和理事会(EC)1333/2008号条例关于角叉菜胶(E 407)、刺槐豆胶(E 410)、瓜尔胶(E 412)、阿拉伯胶(阿拉伯树胶)(E 414)、黄原胶(E 415)、果胶(E 440)和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E 1450)的使用,以及委员会条例(EU)231/2012号关于刺槐豆胶(E 410)、瓜尔胶(E 412)、阿拉伯树胶(阿拉伯树胶)(E 414)、黄原胶(E 415)、果胶(E 440)和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E 1450)(E 415)、果胶(E 440)和淀粉钠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E 1450)的规范(与欧洲经济区相关的文本)。使用语言:英语 页数:18 链接网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6/SPS/EEC/26_01264_00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6/SPS/EEC/26_01264_00_f.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6/SPS/EEC/26_01264_00_s.pdf |
| 3. | 相关方:[ ] 国家通报机构[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欧盟委员会 卫生和食品安全司,A4单元-多边国际关系 Rue Froissart 101B-1049 Brussels 电话:+(32 2)29 542 63 电子邮件:sps@ec.europa.eu |
| 4. | 覆盖的产品: 食品 |
| 5. | 等效性承认的确定以及任何相关程序或法规生效的日期(年/月/日):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本条例应在《欧盟官方公报》公布后的第二十天生效。 根据食品类别,它将从2026年8月18日或2027年4月27日起适用。[ ] 贸易促进措施: |
| 6. | 内容简述:委员会条例(EU)2026/196修订了(EC)333/2008条例关于角叉菜胶(E 407)、刺槐豆胶(E 410)、瓜尔胶(E 412)、阿拉伯胶(阿拉伯胶)(E 414)、黄原胶(E 415)、果胶(E 440)和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E 1450)使用的,以及关于刺槐豆胶(E 410)、瓜尔胶(E 412)、阿拉伯胶(阿拉伯胶)(E 414)、黄原胶(E 415)、果胶(E 440)和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E 1450)规格的(EU)委员会法规231/2012。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在欧盟批准的食品添加剂重新评估计划的背景下对上述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进行了重新评估。EFSA在对上述食品添加剂重新评价后续行动的科学意见中,建议对现有的欧盟规范进行一些修改。根据EFSA的意见,该措施草案建议降低或包括作为杂质存在的有毒元素的最大限量,包括作为杂质存在的铝的最大限量,包括最大蛋白质含量,并协调不同亲水胶体之间的微生物标准。由于提交的瓜尔胶(E 412)数据不足以支持在婴幼儿食品中的安全使用,措施草案建议撤销瓜尔胶在相关食品类别中的授权。关于EFSA关于黄原胶(E415)不存在残留酶活性的建议,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有去除或灭活酶以避免与添加了E415的食品反应的步骤。对于刺槐豆胶(E 410)、果胶(E 440)和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E 1450),草案建议降低其在婴幼儿食品中的最高水平,因为与确定的参考点相比,这些食品的膳食暴露量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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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欧盟委员会
卫生和食品安全司,A4单元-多边国际关系
Rue Froissart 101B-1049 Brussels
电话:+(32 2)29 542 63
电子邮件: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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