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报成员:中国 |
| 2. | 负责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 3.2[ ] 7.2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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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盖的产品:山羊原绒、洗净山羊绒、分梳山羊绒
ICS:[{"uid":"59.060.10"}] HS:[{"uid":"510219;510539"}] |
| 5. |
通报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山羊绒》页数:25 使用语言:中文 链接网址: |
| 6. | 内容简述:本文件界定了山羊绒的术语、定义和产品分类,规定了山羊绒(包括山羊原绒、洗净山羊绒和分梳山羊绒)的质量要求、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储存、运输和复验要求等,描述了山羊绒的试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山羊绒生产、交易、加工、质量监督和进出口检验中的质量鉴定。 |
| 7. | 目的和理由:质量要求 |
| 8. | 相关文件: 无 |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通报后60天 |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WTO/TBT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电话:+86 10 57954633/ 57954627
电子信箱:tbt@custom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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