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报成员:中国 |
| 2. | 负责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 3.2[ ] 7.2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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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盖的产品:人体安全检查设备
ICS:[{"uid":"13.310"}] HS:[{"uid":"902219"}] |
| 5. |
通报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 第4部分:人体安全检查设备》页数:30 使用语言:中文 链接网址: |
| 6. | 内容简述:本文件规定了人体安全检查设备的分类、通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贮存和运输以及随机技术文件。本文件适用于各种人体安全检查设备的设计、制造、组装、验收和使用。本文件不适用于计算机断层成像(CT)的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 |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 |
| 8. | 相关文件: 无 |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批准后12个月 |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通报后60天 |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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