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报成员:中国 |
| 2. | 负责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 |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 3.2[ ] 7.2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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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盖的产品:电冰箱、空气调节器、洗衣机、电热水器、电视机、投影仪、监视设备、智能音箱、扫地机器人、微波炉、电饭锅、饮水机、电子智能锁、工业洗涤机械、空气净化器、洗碗机、电烤箱、吸尘器、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打印复印扫描传真及多功能一体机、微型计算机、服务器、网络用交换路由设备、移动通信手持机、智能手表手环、耳机、电话单机、便携式移动电源、读写作业台灯、电玩具、电子血压计、血糖仪、助听器
ICS编码:13.020 HS编码:83、84、85、90、91、94、95(以上编码中的部分产品 )
ICS:[{"uid":"13.020"}] HS:[{"uid":"83;84;85;90;91;94;95"}] |
| 5. |
通报标题:《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2025版)(征求意见稿)》页数:10 使用语言:中文 链接网址: |
| 6. | 内容简述:本目录共包括33类产品,每类产品都给出了产品范围及定义、适用范围说明,对于技术和经济上不可行的情况,归纳整理了应用例外清单。 |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环境 |
| 8. | 相关文件: |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通报后60天 |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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