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报成员:中国 |
| 2. | 负责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 3.2[ ] 7.2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 4. | 覆盖的产品:气囊式体外反搏装置
ICS:[{"uid":"11.040.40"}] HS:[{"uid":"901910"}] |
| 5. |
通报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气囊式体外反搏装置》页数:18 使用语言:中文 链接网址: |
| 6. | 内容简述:本文件规定了气囊式体外反搏装置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结构、要求、试验方法、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气囊式体外反搏装置。目前该反搏装置主要在医疗单位供患者用于缺血性疾病的治疗与康复。 |
| 7. | 目的和理由: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利益;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 |
| 8. | 相关文件: |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批准后36个月 |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通报后60天 |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WTO/TBT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电话:+86 10 57954633/ 57954627
电子信箱:tbt@custom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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