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报成员:中国 |
| 2. | 负责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 3.2[ ] 7.2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 4. | 覆盖的产品:食品
ICS:[{"uid":"67"}] HS:[{"uid":"02;03;04;07;08;09;10;11;12;15;16;17;18;19;20;21;22"}] |
| 5. |
通报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页数:8 使用语言:中文 链接网址: |
| 6. | 内容简述: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96条相关规定,适应中国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及进口食品贸易快速增长的需求,保障进口食品安全,促进贸易便利化,对既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海关总署第248号令)进行优化和完善。 主要修订内容包括,1.遵循国际共治原则,增加基于所在国家(地区)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可结果,批量注册官方推荐企业名单,优化简化注册程序;2.遵循风险管理原则,增加《需提供官方推荐注册函的食品目录》并动态调整,完善注册分级分类管理理念;3.遵循全程控制原则,优化注册前or the financial year 2020 nce.) _螖Ԭ耀呈偔ㄯㄮ㈠〰传ോ䌊湯整瑮䰭湥瑧㩨㤠㤶潃瑮湥祔数›浩条⽥湰൧䰊獡潍楤楦摥›潍Ɱ㈠‹敆〲㘱〠㨹㜱㌺‹䵇ൔ䄊捣灥慒杮獥›祢整൳䔊慔㩧∠愴㘵㤳搹㜲搲ㄱ〺ഢ匊牥敶㩲䴠捩潲潳瑦䤭卉㠯㔮 |
| 7. | 目的和理由: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利益;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 |
| 8. | 相关文件: |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通报后60天 |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中国WTO/TBT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电话: +86 10 57954631 / 57954627
电子信箱: tbt@custom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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