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报成员:中国 |
| 2. | 负责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 3.2[ ] 7.2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 4. | 覆盖的产品:火灾报警系统产品,灭火器产品,避难逃生设施产品,固定灭火系统产品,防烟排烟设施产品,建筑耐火构件产品,防火材料产品,灭火作战器材产品,灭火剂产品
ICS:[{"uid":"13.220.20"}] HS:[{"uid":"842410"}] |
| 5. |
通报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性国家标准《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页数:98 使用语言:中文 链接网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TBT/CHN/25_06963_00_x.pdf |
| 6. | 内容简述:本文件规定了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基本规定、产品市场准入检查、产品检验情况检查、产品关键性能检查和判定规则。本文件适用于消防产品的现场检查和判定。 |
| 7. | 目的和理由:国家安全要求;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利益;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质量要求 |
| 8. | 相关文件: 无 |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批准后12个月 |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通报后60天 |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WTO/TBT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电话:+86 10 57954633/ 57954627
电子信箱:tbt@custom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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