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欧盟 |
2. | 负责机构: |
3. | 覆盖的产品: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酮洛芬在动物源性食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分类使用语言: 页数: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G/SPS/N/EU/808(2025年2月4日)中通报的提案现已被2025年6月3日欧盟委员会实施条例(EU)2025/1105采纳,该条例修订了酮洛芬物质在动物源性食品中最大残留限量分类的第37/2010号条例(EU)(与EEA相关的文本)。本条例应在《官方公报》公布后第二十天生效。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SPS/EEC/25_03702_00_e.pdf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SPS/EEC/25_03702_00_f.pdf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SPS/EEC/25_03702_00_s.pdf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X]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撤消拟定法规[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其它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7. | 目的和理由: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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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
11. | 拟生效日期: |
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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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欧盟委员会健康与食品安全总局,A4单元-多边国际关系rueFroissart101,B-1049Brussels电话:+(322)2954263电子邮件: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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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欧盟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5-06-04如下信息: 酮洛芬在动物源性食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分类
G/SPS/N/EU/808(2025年2月4日)中通报的提案现已被2025年6月3日欧盟委员会实施条例(EU)2025/1105采纳,该条例修订了酮洛芬物质在动物源性食品中最大残留限量分类的第37/2010号条例(EU)(与EEA相关的文本)。本条例应在《官方公报》公布后第二十天生效。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SPS/EEC/25_03702_00_e.pdf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SPS/EEC/25_03702_00_f.pdf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SPS/EEC/25_03702_00_s.pdf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X]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撤消拟定法规[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其它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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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欧盟委员会健康与食品安全总局,A4单元-多边国际关系rueFroissart101,B-1049Brussels电话:+(322)2954263电子邮件: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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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PS/N/EU/808(2025年2月4日)中通报的提案现已被2025年6月3日欧盟委员会实施条例(EU)2025/1105采纳,该条例修订了酮洛芬物质在动物源性食品中最大残留限量分类的第37/2010号条例(EU)(与EEA相关的文本)。本条例应在《官方公报》公布后第二十天生效。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SPS/EEC/25_03702_00_e.pdf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SPS/EEC/25_03702_00_f.pdf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SPS/EEC/25_03702_00_s.pdf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X]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撤消拟定法规[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其它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1. | 通报成员:欧盟 |
2. | 负责机构: |
3. | 覆盖的产品: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酮洛芬在动物源性食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分类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G/SPS/N/EU/808(2025年2月4日)中通报的提案现已被2025年6月3日欧盟委员会实施条例(EU)2025/1105采纳,该条例修订了酮洛芬物质在动物源性食品中最大残留限量分类的第37/2010号条例(EU)(与EEA相关的文本)。本条例应在《官方公报》公布后第二十天生效。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SPS/EEC/25_03702_00_e.pdf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SPS/EEC/25_03702_00_f.pdf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SPS/EEC/25_03702_00_s.pdf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X]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撤消拟定法规[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其它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7. | 目的和理由: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10.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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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
12. | 拟生效日期: |
13.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4.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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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欧盟委员会健康与食品安全总局,A4单元-多边国际关系rueFroissart101,B-1049Brussels电话:+(322)2954263电子邮件:spsec.europa.eu
|
应欧盟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5-06-04如下信息: |
通报标题:酮洛芬在动物源性食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分类 |
内容简述:
G/SPS/N/EU/808(2025年2月4日)中通报的提案现已被2025年6月3日欧盟委员会实施条例(EU)2025/1105采纳,该条例修订了酮洛芬物质在动物源性食品中最大残留限量分类的第37/2010号条例(EU)(与EEA相关的文本)。本条例应在《官方公报》公布后第二十天生效。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SPS/EEC/25_03702_00_e.pdf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SPS/EEC/25_03702_00_f.pdf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SPS/EEC/25_03702_00_s.pdf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X]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撤消拟定法规[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其它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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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欧盟委员会健康与食品安全总局,A4单元-多边国际关系rueFroissart101,B-1049Brussels电话:+(322)2954263电子邮件: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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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欧盟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5-06-04如下信息: |
通报标题:酮洛芬在动物源性食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分类 |
G/SPS/N/EU/808(2025年2月4日)中通报的提案现已被2025年6月3日欧盟委员会实施条例(EU)2025/1105采纳,该条例修订了酮洛芬物质在动物源性食品中最大残留限量分类的第37/2010号条例(EU)(与EEA相关的文本)。本条例应在《官方公报》公布后第二十天生效。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SPS/EEC/25_03702_00_e.pdf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SPS/EEC/25_03702_00_f.pdf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SPS/EEC/25_03702_00_s.pdf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X]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撤消拟定法规[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其它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欧盟委员会健康与食品安全总局,A4单元-多边国际关系rueFroissart101,B-1049Brussels电话:+(322)2954263电子邮件: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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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报成员:欧盟 |
2. |
通报标题:酮洛芬在动物源性食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分类使用语言: 页数: 链接网址: |
3. | 相关方: |
4. | 覆盖的产品: |
5. | 等效性承认的确定以及任何相关程序或法规生效的日期(年/月/日): |
6. | 内容简述:G/SPS/N/EU/808(2025年2月4日)中通报的提案现已被2025年6月3日欧盟委员会实施条例(EU)2025/1105采纳,该条例修订了酮洛芬物质在动物源性食品中最大残留限量分类的第37/2010号条例(EU)(与EEA相关的文本)。本条例应在《官方公报》公布后第二十天生效。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SPS/EEC/25_03702_00_e.pdf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SPS/EEC/25_03702_00_f.pdf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SPS/EEC/25_03702_00_s.pdf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X]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撤消拟定法规[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其它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7.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欧盟委员会健康与食品安全总局,A4单元-多边国际关系rueFroissart101,B-1049Brussels电话:+(322)2954263电子邮件: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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