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澳大利亚 |
2. | 负责机构:气候变化、能源、环境和水利部。如果指定处理有关通报的意见的机构或当局的名称和地址(包括电话和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和网站地址,如果有)与上述内容不同,则应注明:澳大利亚世贸组织TBT问询点全球贸易谈判办公室外交和贸易部堪培拉法案0221tbt.enquiry@dfat.gov.au +61 2 626 1 111 1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2.9.2[X],2.10.1[ ],5.6.2[ ],5.7.1[ ],3.2[ ],7.2[ ],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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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十溴二苯乙烷(DBDPE)汞和汞化合物HS编码:28;29 ICS编码:
ICS: HS: |
5. |
通报标题:高风险工业化学品拟议管理标准:拟议标准-十溴二苯乙烷(DBDPE)化学概况(DBDPE)拟议标准-汞和汞化合物化学概况(汞和汞化合物)页数:10;3;14;4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工业化学品环境管理标准(IChEMS)由所有澳大利亚政府制定,旨在高效和有效地管理工业化学品对环境的风险,同时为全澳的企业提供一致的要求。IChEMS登记册记录了化学品环境管理的标准,包括特定工业用途的风险管理措施。反过来,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和每个州和地区政府将制定立法,在其管辖范围内实施标准。拟议的标准将把以下化学品、混合物和含有这些化学品的物品列入IChEMS登记册的附表6。这将禁止其在澳大利亚进口、制造、使用和出口,但特定必要用途、无意微量污染、研究、无害环境处置以及标准生效日期之前使用的物品除外。十溴二苯乙烷(DBDPE)汞和汞化合物作为《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的缔约方,澳大利亚遵守《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第4条规定的对添加汞的产品的控制。正如G/TBT/N/AUS/134/Add.1所建议的,《2021年回收和废物减少(强制性产品管理——添加汞的产品)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禁止制造、进口和出口含汞产品,但基本产品除外。截至2025年4月25日,《规则》自动纳入了缔约方第五次大会对《关于汞的水俣公约》附件A所做的修改。 |
7. | 目的和理由:拟议的标准旨在:使澳大利亚能够履行《水俣公约》规定的义务,在全球范围内减少和消除生产和使用,通过改善工业化学品造成的环境风险管理,实现更好的环境保护,为政府、行业和社区提供全国一致、透明、可预测和简化的工业化学品环境风险管理方法,<;环境保护 |
8. | 相关文件: 拟议标准-十溴二苯乙烷(DBDPE)[PDF 383KB]化学概况-DBDPE[PDF 243KB]拟议标准-汞和汞化合物[PDF 458KB]化学概况-汞和汞化合物[PDF 192KB]有关IChEMS的更多信息,请访问:工业化学品环境管理标准-ICHEMS-DCCEEW |
9. |
拟批准日期:
2025-07-31 拟生效日期: 汞和汞化合物的条目将于2026年7月1日生效。十溴二苯乙烷(DBDPE)的条目将于2027年1月1日生效。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2025-05-28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TBT/AUS/25_03211_00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TBT/AUS/25_03211_02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TBT/AUS/25_03211_03_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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