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中国 |
2. | 负责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2.9.2[X],2.10.1[ ],5.6.2[ ],5.7.1[ ],3.2[ ],7.2[ ],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
机动车辆制动液
HS编码:
381900 ICS编码:
75.120
ICS: HS: |
5. |
通报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机动车辆制动液》页数: 31 使用语言: 中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文件规定了用于机动车辆液压制动和液压离合系统的非石油基制动液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文件适用于与丁苯橡胶(SBR)或三元乙丙橡胶(EPDM)制作的密封件相接触,以非石油基原料为基础液,并加入多种添加剂制成的机动车辆制动液。 本文件不适用于极地环境条件下使用的机动车辆制动液。 |
7. | 目的和理由: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利益;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质量要求;节约成本,提高生产力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通报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中国WTO/TBT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电话: +86 10 57954633 / 57954627 电子信箱: tbt@custom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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