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中国 |
2. | 负责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2.9.2[X],2.10.1[ ],5.6.2[ ],5.7.1[ ],3.2[ ],7.2[ ],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
火焰传感器、压力传感器、探测器、控制器、抑爆器
HS编码:
902820;841490;902710;903190;842490 ICS编码:
13.230
ICS: HS: |
5. |
通报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可燃性粉尘抑爆安全规范》页数: 15 使用语言: 中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文件规定了可燃性粉尘抑爆装置的总体要求、抑爆技术要求、使用和维护,描述了证实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应用可燃性粉尘抑爆技术相关场景的抑爆技术设计、安全应用与管理。 本文件不适用于具有煤矿井下、烟花爆竹、火炸药和强氧化剂以及有毒性或腐蚀性的粉尘场所。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批准后12个月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通报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中国WTO/TBT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电话: +86 10 57954633 / 57954627 电子信箱: tbt@custom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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