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中国 |
2. | 负责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2.9.2[X],2.10.1[ ],5.6.2[ ],5.7.1[ ],3.2[ ],7.2[ ],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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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
加压惰化系统、真空惰化系统、吹扫惰化系统、置换惰化系统、惰性粉尘惰化系统
HS编码:
84 ICS编码:
13.230
ICS: HS: |
5. |
通报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可燃性粉尘惰化安全规范》页数: 29 使用语言: 中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文件规定了对爆炸性粉尘环境进行气氛惰化防爆或添加惰性粉尘惰化防爆的惰化系统的技术要求和运行维护要求,描述了对应的证实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向爆炸性粉尘环境通入惰化气体或添加惰性粉尘进行完全惰化防爆的惰化技术,部分惰化可参照执行。 本文件不适用于下列情况: ——灭火; ——控制氧化剂不是氧气的爆炸性气氛环境形成的技术; ——采用控制可燃性粉尘云浓度低于爆炸下限以避免形成爆炸性环境的技术。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批准后12个月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通报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中国WTO/TBT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电话: +86 10 57954633 / 57954627 电子信箱: tbt@custom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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