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中国 |
2. | 负责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2.9.2[X],2.10.1[ ],5.6.2[ ],5.7.1[ ],3.2[ ],7.2[ ],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HS编码:847989 ICS编码13.220.20
ICS: HS: |
5. |
通报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2部分: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页数:32 使用语言:中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文件规定了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分类、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中的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产品的设计、制造和检验。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质量要求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批准后12个月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批准后12个月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中国WTO/TBT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电话: +86 10 57954633 / 57954627 电子信箱: tbt@custom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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