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报成员:中国 |
| 2. | 负责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 2.10.1
[ ] 5.6.2
[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 4. | 覆盖的产品:应急喷淋器、洗眼器、洗眼/洗脸器、复合式装置
ICS:[] HS:[] |
| 5. |
通报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眼面部防护 应急喷淋和洗眼设备》页数:22 使用语言:中文 链接网址: |
| 6. |
内容简述: 本文件规定了应急喷淋和洗眼设备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标识和使用说明、维护、人员培训等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 |
| 7. | 目的和理由: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利益;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质量要求 |
| 8. | 相关文件: |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批准后12个月 |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通报后60天 |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中国WTO/TBT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电话: +86 10 57954633 / 57954627 电子信箱: tbt@customs.gov.cn |
本文件规定了应急喷淋和洗眼设备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标识和使用说明、维护、人员培训等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
本文件适用于工作人员在作业场所被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喷溅后,进行紧急冲洗处理的应急喷淋和洗眼设备的设计、制造、检测、安装和维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