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报成员:中国 |
| 2. | 负责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 2.10.1
[ ] 5.6.2
[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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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盖的产品:自给开路式压缩空气呼吸器
ICS:[] HS:[] |
| 5. |
通报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呼吸防护 自给开路式压缩空气呼吸器》页数:34 使用语言:中文 链接网址: |
| 6. |
内容简述:
本文件规定了自给开路式压缩空气呼吸器的分类、标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标识和制造商提供信息。 本文件适用于正压自给开路式压缩空气呼吸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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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质量要求; |
| 8. | 相关文件: |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批准后12个月 |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通报后60天 |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中国WTO/TBT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电话:+86 10 57954633 / 57954627 电子信箱: tbt@customs.gov.cn |
本文件规定了自给开路式压缩空气呼吸器的分类、标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标识和制造商提供信息。
本文件适用于正压自给开路式压缩空气呼吸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