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报成员:中国 |
| 2. | 负责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2.9.2 [X], 2.10.1 [ ], 5.6.2 [ ], 5.7.1 [ ], 3.2 [ ], 7.2 [ ],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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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覆盖的产品:矿井提升用钢丝绳
ICS: HS: |
| 5. |
通报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矿井提升用钢丝绳》页数:71 使用语言:中文 链接网址: |
| 6. |
内容简述: 本文件规定了矿井提升用钢丝绳的分类与标记、订货内容、材料、技术要求、检查与试验方法、合格判定条件、验收与仲裁、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安全、使用和维护。 本文件适用于煤炭、金属、非金属等矿井提升及配套用圆股、异形股、压实股钢丝绳。 |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质量要求 |
| 8. | 相关文件: |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批准后6个月 |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通报后60天 |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中国WTO/TBT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电话: +86 10 57954633 / 57954627
电子信箱: tbt@custom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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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矿井提升用钢丝绳的分类与标记、订货内容、材料、技术要求、检查与试验方法、合格判定条件、验收与仲裁、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安全、使用和维护。
本文件适用于煤炭、金属、非金属等矿井提升及配套用圆股、异形股、压实股钢丝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