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中国 |
2. | 负责机构: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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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大芯腔气门嘴
ICS:[{"uid":"83.160.01"}] HS:[{"uid":"4011"},{"uid":"4012"}] |
5. |
通报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轮胎气门嘴 第5部分:大芯腔气门嘴》页数:24页 使用语言:中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标准规定了大芯腔气门嘴的术语和定义、型号标记、结构型式、零部件的类型、结构尺寸及材料、外观、最大使用压力、密封性、六角螺母与嘴体或嘴座的装配扭矩、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重型自卸车、装载机、挖掘机、铲运机、压路机和平地机等大型工程机械充气轮胎用气门嘴。 |
7. | 目的和理由:规范市场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WTO秘书处分发后90天 拟生效日期: 批准后6个月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WTO秘书处分发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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