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通报成员:中国 |
| 2. | 负责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 4. | 覆盖的产品:激光产品和非相干光产品
ICS:[{"uid":"31.260"}] HS:[{"uid":"70"},{"uid":"84"},{"uid":"85"},{"uid":"90"},{"uid":"94"},{"uid":"95"}] |
| 5. |
通报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光辐射安全技术规范》页数:39 使用语言:中文 链接网址: |
| 6. | 内容简述: 本文件规定了激光产品和非相干光产品及其工作过程的光辐射安全的风险分级、标识、安全控制和光辐射安全分类测量方法等方面的通用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180nm~1mm波段范围内的激光产品和200nm~3μm波段范围内的非相干光产品及其工作过程的光辐射安全控制和管理。 |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消费者信息,标签;与国际标准协调 |
| 8. | 相关文件: |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标准批准后12个月 |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后60天 |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