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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TBT/N/CHN/895
2012-04-23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  报
1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中国
2. 负责机构: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
3.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承压用复合无缝钢管
ICS:[{"uid":"77.140.75"}]      HS:[{"uid":"7305"}]
5. 通报标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承压用复合无缝钢管》



页数:12页    使用语言:中文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本标准第1、2、3、4章,第5.1、5.2、5.3、5.4、6.1.2、6.2.2、6.2.3、6.3、6.6和6.7.3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强制内容为复合无缝钢管的端头外形、重量、部分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本标准适用于制造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承压用复合无缝钢管。
7.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体健康及人身、财产安全
8. 相关文件:
9. 拟批准日期: WTO秘书处分发后90天
拟生效日期: 批准后6个月
10.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WTO秘书处分发后60天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承压用复合无缝钢管》
本标准第1、2、3、4章,第5.1、5.2、5.3、5.4、6.1.2、6.2.2、6.2.3、6.3、6.6和6.7.3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强制内容为复合无缝钢管的端头外形、重量、部分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本标准适用于制造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承压用复合无缝钢管。

通报原文:[{"filename":"G_TBT_N_CHN_895En.doc","fileurl":"/uploadtbtsps/tbt/20120423/G_TBT_N_CHN_895En.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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