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中国 |
2. | 负责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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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消防联动控制器、气体灭火子系统的各类设备、消防给水监控子系统的各类设备、防排烟监控子系统的各类设备、消防应急广播和电话子系统的各类设备、消防设备应急电源、消防电源切换装置、模块、消火栓按钮、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等
ICS:[{"uid":"13.220.20"}] HS:[{"uid":"8424.1000"}] |
5. |
通报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消防联动控制系统》页数:113 使用语言:中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标准规定了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术语和定义、系统组成、要求、试验、检验规则和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中安装使用的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及组成系统的各类设备,包括消防联动控制器、气体灭火子系统的各类设备、消防给水监控子系统的各类设备、防排烟监控子系统的各类设备、消防应急广播和电话子系统的各类设备、消防设备应急电源、消防电源切换装置、模块、消火栓按钮、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等。 |
7. | 目的和理由: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利益[X ] 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X] 保护动物或植物的生命和安全[ ] 保护环境[ ] 质量要求[X] 消费者信息,标签[ ] 与国际标准协调[ ] 减少贸易壁垒,促进贸易[ ] 节约成本,提高生产力[ ] 未指明[ ] 其他 [ ]: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通报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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